各潜在投标人:
雀园路(芙蓉路-先锋路)截污干管(二期)建设项目和招月路(披塘路-蓝天路)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 2021年7月 17 日(含)17:00(北京时间)时网络方式,提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现修改为:“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 2021年8月 17 日(含)17:00(北京时间)时网络方式,提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