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南园路水系小区排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第七分区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岳发改立字【2020】41号文,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南园路水系小区排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第七分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投资为67006241.83元,资金来源:湘江新区财政投资。落实情况:资金已筹集到位。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南园路水系小区排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第七分区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包括南园路水系(岳麓区段)汇水范围内的工业仓储类、公共建筑类、居住小区类、城中村类排水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等内容,第七分区主要包括南园路水系岳麓大道以北区域农民安置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相关配套工程,总个区域面积约1274.09公顷。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南园路水系小区排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第七分区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文件、招标模拟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2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发文,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 年8月12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elu.gov.cn/)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岳麓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99201。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2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招 标 人: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湘麓金座;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31- 8899947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311 号金麓国际写字楼 10 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731-88889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