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关口街道泰安小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浏发改投【2021】2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浏阳关口街道泰安小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项目地点:浏阳市关口街道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1栋体育馆、1栋综合楼、3栋教学楼、1栋食堂、门卫室以及周边配套室外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9630.75㎡。总投资额约8400万元。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自前期至项目结算的全过程(含造价咨询及监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等。
■造价咨询服务:□审核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包括造价工程师驻场跟踪控制和审核服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工程量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做好项目合同台帐、支付台账、设计变更台帐等;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主材询价;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的编制或审核、建设项目后评价(其他)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_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880㎡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2520万元的房屋建筑(非厂房项目)工程监理业绩或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服务事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注:全过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①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2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③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总监理工程师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
造价咨询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造价合同协议书和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作为造价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造价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的时间为准。如所提供的造价合同协议书与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上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应为土建或安装专业,如分级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有下列之一类似业绩:①以全过程咨询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880㎡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2520万元的房屋建筑(非厂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服务事项);②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880㎡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2520万元的房屋建筑(非厂房项目)工程监理业绩;③以项目造价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880㎡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2520万元的房屋建筑(非厂房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项目负责人可由拟任监理负责人兼任,如由拟任监理负责人兼任则需同时满足项目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的人员资格要求。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监理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或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拟任造价咨询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如分级应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
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监理负责人1人,除监理负责人外,拟派现场监理部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参照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招标人在本项目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拟任监理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造价咨询服务团队人员要求: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除造价咨询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3人(含2个土建专业、1个安装专业,如分级,则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4人,资料员1人(包含现场驻场人员)。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
注:1以上人数为最低配置要求,招标人可根据工程情况要求承包人增加相应专业人员,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费用。如为联合体投标,拟任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的注册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监理单位。未按要求配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对拟派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和造价咨询服务团队人员(除监理负责人和造价咨询负责人外),提供相关书面承诺(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七、承诺书”),如中标后按上述人员配备要求进行配备。
3.2.7其他要求:①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根据 2021 年 3 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4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5 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8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8月13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