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予倩路(南泥湾路-浏阳大道)建设项目已由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浏发改投2017年【246】号、浏发改投2021年【1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1工程名称:予倩路(南泥湾路-浏阳大道)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工程地点:浏阳市杉松、金桥片区。
2.3项目概况:予倩路(南泥湾路-浏阳大道)全长1732米,路幅宽42米,城市主干道,设计车行速度为50千米/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管线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7000万元。
2.4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其中驻场服务期6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等。
■造价咨询服务: ■结算审核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_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5100万元的市政道路施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服务事项)或工程监理业绩或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注:全过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①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2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③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总监理工程师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
造价咨询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造价合同协议书和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作为造价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造价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的时间为准。如所提供的造价合同协议书与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上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以全过程咨询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5100万元的市政道路施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服务事项)或工程监理业绩;项目负责人可由拟任监理负责人兼任,如由拟任监理负责人兼任则需同时满足项目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的人员资格要求。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监理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允许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拟任监理负责人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或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拟任造价咨询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如分级应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
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监理负责人1人,除监理负责人外,拟派现场监理部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参照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配备。
造价咨询服务团队人员要求: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除造价咨询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2人。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
注:1以上人数为最低配置要求,招标人可根据工程情况要求承包人增加相应专业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拟任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的注册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监理单位。未按要求配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对拟派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和造价咨询服务团队人员(除监理负责人和造价咨询负责人外),提供相关书面承诺(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八、承诺书”),如中标后按上述人员配备要求进行配备。
3.2.7其他要求:①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③根据2021年3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4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5 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7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7月2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5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9: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8.项目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3601308。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 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4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9.5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 89938899转2、转1。
招 标 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
联 系 人:易女士
电 话:0731-83648668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湘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东紫门23栋2单元20楼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731-8368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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