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县雷公岭路、卫星路提质改造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1年07月05日17:00)截止,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本次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补充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补充:
1、原招标文件中P36附件2-2 否决投标的情形:
√ 1.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关于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复印件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复印件的。
现修改为:
√ 1.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关于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复印件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复印件的。
2、原招标文件中P48第三章 3.2资格评审:
□3.2.1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3.2.1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一般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开标前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其变化后的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有资格条件要求。
现修改为:
√ 3.2.1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3.2.1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一般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开标前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其变化后的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有资格条件要求。
二、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涉及上述内容都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本项目投标保证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招 标 人: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利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