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浏阳经开区西园泵站(永久性泵站)扩容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2021年7月4日17:00)截止。现对该项目发布补充及答疑:
一、对招标文件的补充:
招标文件中前附表10.1补充内容:3.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2万吨/天的泵站施工业绩。
(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2.8万吨/天的泵站施工业绩。
修改为:
3.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不低于2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的泵站施工业绩或新建污水处理厂不低于2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含泵站施工内容,如不能证明则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否则不符合资格条件)。
(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不低于2.8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的泵站施工业绩或承担过新建污水处理厂不低于2.8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含泵站施工内容,如不能证明则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请问清单中材料价是否可按施工日期进行调整?
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
问题2: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为承担过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2 万吨/天的泵站施工业绩,请问我公司业绩为“新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27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答:符合,详见文件补充内容。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