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泽湖·海归小镇、斑马湖片区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望发改备〔2021〕56号、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研、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大泽湖·海归小镇、斑马湖片区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可研、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望城区
2.3建设规模:
(1)大泽湖·海归小镇浅层地热能利用项目实施范围南起三环线,北至腾飞路,东起潇湘大道景观道,西至金星大道,规划用地总面积6.7平方公里,总投资约5.7亿元,共建设2个区域能源站(B站和C站),其中B站(总建筑面积约3800㎡)总冷负荷为48.3MW,总热负荷为27.6MW;C站(总建筑面积约6600㎡)总冷负荷为70.8MW,总热负荷为 43.4MW。本项目采用以岳麓污水处理厂的尾水为主,电和燃气等常规能源为辅的方式供能,预计全年供能量1.62×10?MWh。(具体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及规划为准)
(2)斑马湖片区浅层地热能利用项目实施地域范围为斑马湖片区,南起旺旺路,北至沩水河,东起潇湘大道景观道,西至雷锋大道,规划用地总面积约8.5平方公里,总投资约6.8亿元,共建设2个区域能源站(G站与H站),其中G站(总建筑面积约6000㎡)总冷负荷为 91.7MW,总热负荷为 50.7MW,采用以湘江水为主,电和燃气等常规能源为辅的方式供能,预计全年供能量1.95×10?MWh;H站(总建筑面积约2600㎡)总冷负荷为 45.8MW,总热负荷为31.9MW,采用以望城污水处理厂中水为主,电和燃气等常规能源为辅的方式供能,预计全年供能量1.34×10?MWh。(具体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及规划为准)
2.4投资估算:大泽湖·海归小镇片区总投资约5.7亿元,斑马湖片区总投资约6.8亿元,具体的投资金额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
2.6招标范围:
2.6.1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对项目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6.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泽湖·海归小镇片区、斑马湖片区编制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专项咨询及设计(可研、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含区域内能源站B、能源站C、能源站G、能源站H、大泽湖·海归小镇研发中心项目配套浅层地热能源及区域内所有供能管网、供能系统、供能区域城市供冷供热配套管网工程专项设计,城市供冷供热配套管网的路由规划设计,管网平面设计、断面设计及结构设计等内容等,同时项目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设计,并取得相应星级标识。
2.6.3可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配合审批服务(含估算)。
2.6.4本项目招标范围具体以本项目设计任务书为准。
2.7服务期限:具体的可研、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确定。(满足业主要求,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服务周期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8 名词定义:
2.8.1根据《区域供冷供热系统技术规程》(T/CECS666-2020)规定,区域能源站即区域能源系统,像城市给水、电力一样是一项公用事业,是城市的基础设施之一,是为了满足某一特定区域内建筑群落的集中供冷、供热需求,由专门的能源中心集中制造冷水、热水等,通过区域管网进行供给的一个或多个大规模生活热水、中央空调冷热源系统。
2.8.2 根据《区域供冷供热系统技术规程》(T/CECS666-2020)规定,区域供冷供热系统为满足区域类建筑物的冷热量需求,由能源站集中制备冷、热水,并通过管网供给的系统。
2.8.3 根据《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2005)规定,浅层地热能资源是指蕴藏在浅层岩土体、地下水或地表水中的热能资源。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①勘察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资质(热力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③可研资质: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3.2.3信誉要求: / 。
3.2.4类似入围工程业绩要求: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 2021 年 7 月 1 日前)不少于 1 个类似入围工程业绩。
类似入围工程业绩是指: 投标人承担过一个总冷负荷为45MW、总热负荷为25MW及以上并采用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区域供冷供热的能源站项目设计业绩。(如为采用复合能源形式,则至少需包含浅层地热能资源。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须由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提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类似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项目规模以项目合同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中项目规模为准。
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1 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不可由其他主要人员兼任;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工艺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
(2)拟任勘察负责人 1 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证书;
(3)拟任可研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拟任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拟任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6)拟任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拟任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拟任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暖通空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9)拟任动力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动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0)拟任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1)拟任绿色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7其他要求:
(1)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满足资格条件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承担100%设计任务工作量,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tzgg_132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tzgg_1320/(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事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061859。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 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86。
9.4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5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招 标 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大道1688号行政中心副楼投融资中心
联 系 人:肖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