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锦秀拾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岳发改备字〔2021〕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历史建筑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锦秀拾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锦秀拾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岳麓区银杉路382号锦尚家纺厂。
3、项目基本情况:老旧工业厂房、厂区整体提质改造(规化设计、基础设施、企划及运营、安全整改、一次消防、电力增容、管网改造、排污环保、停车场建设、景观提质等),占地面积153.53亩。
4、工程造价:约15000万元。
5、工期要求:23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工期50日历天(设计工期具体所指接到发包人通知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
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并对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范围如下:
设计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有专业及其配套设施等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消防、绿建、节能、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工程、室外工程(包含改造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综合管网等)、基坑支护设计、部分二次深化设计及发包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工程、人防工程、空调百叶工程、栏杆扶手工程、外墙工程、屋面工程、拆除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弱电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园林景观工程、亮化工程、室外改造工程等(燃气工程、自来水工程除外)。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采购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采购清单为准。
7、质量要求:
(1)、设计符合国家、湖南省、长沙市、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及本项目设计需求,设计图纸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的预算造价指标符合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的总价指标要求;
(2)、采购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
(3)、施工应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确保按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及移交。
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要求:
3.1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2 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下同);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情况,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3.3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资格预审、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并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且拟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为一个施工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5.1 资格要求的类似施工业绩:
□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施工入围业绩。
资格要求的类似施工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
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5.2 资格要求的类似设计业绩
□ 不要求,■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拟任设计负责人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7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设计入围业绩。
资格要求的类似设计业绩的考核:
考核期限:1080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的,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预审审查公告要求,资格预审不合格。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时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文规定执行。
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三、入围方式: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程序
1.1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即全部入围。
1.2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后续投标程序。
1.3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3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7月4日17:00(含)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1.5 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3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2.1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10时00分。请投标申请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在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资格预审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设计部分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制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www.yuelu.gov.cn
七、其他
7.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7.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历史建筑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38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684847373
招标代理单位: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
联系人:张轶、李红平
联系电话:0731-89670268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岳麓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9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