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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6-29
项目名称:
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9838.55万
招标人:
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二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湘新发改函【202014号文可研批复,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投资约9838.5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梅溪湖片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包括梅溪湖北岸环湖路新建约3.7kmd1000-d1200污水管(顶管施工),对现状7处雨水净化区提质增效(进水管管径d1200-d1800)及环湖路市政排水管道清淤,对管网埋设的相关道路进行破除恢复等,以满足梅溪湖北岸污水系统远期使用要求,进一步控制入湖污染。

1.3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

1.4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结构、给排水、景观、道路、交通等专业)、深基坑专项设计、交通疏解专项设计、管线迁改及保护专项设计等,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间的配合和技术服务。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顶管工程、道路工程、清淤工程、管线保护、土石方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疏导等总承包,以及设计、分包过程中间的配合,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

1.5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承包人在设计中需遵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满足发包人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确保工程完工后移交至相关部门接收。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 279令(2019年修订版)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资格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2.2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2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4)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拟任设计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4施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2.4.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4.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4.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且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一个施工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

2.7.1企业资格要求业绩:

1)设计业绩: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4900万元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含新建、改建、扩建)或单项合同工程顶管总长度不少于1.8公里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含新建、改建、扩建);

2)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900万元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含新建、改建、扩建)或单项合同工程顶管总长度不少于1.8公里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含新建、改建、扩建)。

注:

1)设计部分业绩和施工部分业绩可不为同一个项目业绩;

2)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均也可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施工的业绩、奖项等内容均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身条件为准。

2.7.2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设计业绩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自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注明日期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2)施工业绩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否决其投标。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时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文规定执行,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62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72909: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xjxq.hunan.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住建环保局,电话0731-88799638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 1177 号湘江集团大厦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31-81868768

招标代理机构: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1918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0731-85226831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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