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浦联络线(学湖路-香格里大道)项目已由湘新发改函【2015】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及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梅浦联络线(学湖路-香格里大道)项目检测及监测
1.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1.3项目概况:梅浦联络线(学湖路~香格里大道)道路工程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道路北起梅溪湖西延线,穿越桃花岭和白鹤天池山体,南至象嘴路,全长约为4.45Km。本次实施范围为学湖路~象嘴路段,长约3.71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为50Km/小时,主要包含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埋管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交通疏解工程、天网工程等。
1.4投资估算:本次招标金额约386万元,其中检测费用约239万元(含主检费用约162万元,比对检测费用约77万元),监测费用约147万元。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6质量要求: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1.7检测服务期:48个月。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1中标原则: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为主检检测和监测服务单位,排名第二的为比对检测服务单位。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梅浦联络线(学湖路~香格里大道)道路工程的检测及监测等服务。具体检测监测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企业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材料、地基基础、混凝土结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或具有经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定证书(CNAS认证),CNAS认证证书范围至少应包含道路检测项目、桥梁检测项目、隧道检测项目。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3.4.1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1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隧道工程质量检测入围业绩。
3.4.2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的市政隧道或基坑工程监测入围业绩。
3.4.3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注明时间或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6 本项目拟定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还须配备 6 人,技术负责人持有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余 5 人中 3 人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且具有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2 人持有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且具有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 投标担保
5.1 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
5.2 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6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6月22日(含)17 时 00 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 年7月9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为准。
九、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9.2 招标人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狮峰山村潭州大道二段 168 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0731-818687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联 系 人:罗先生、高先生
电 话: 0731-8455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