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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路—新开铺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一标段)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6-16
项目名称:
书院路—新开铺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

各投标人:

书院路—新开铺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1年6月12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请明确信息价使用第几期?

答:《长沙建设造价》2021年第四期。

2、是否可以提供HNZBJ版本文件?
答:不提供,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版本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条件6.其他中“6.1 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共计6人)的书面承诺”,请问提供的人员配备承诺是否只需要明确岗位及数量,不需要明确人员姓名?
答:投标阶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要求,其他岗位人员只需要明确岗位及数量,不强制明确人员姓名
4、此工程应参照哪一期材料预算价格?

答:《长沙建设造价》2021年第四期。

5、本工程是否只需投标总价及清单综合单价不超上限值(重点评审项目不低于重点评审标准)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0.13.6的第26条约定本工程预付款比例不低于10%,而合同条款中12.2.1条未约定工程预付款,请予以统一。

答:本项目合同生效,承包人提交同额度预付款担保函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不含暂列金额)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7、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编制商务标时采用的是最近一期的《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预算价格,而合同条款中11.1条约定采用2020年《长沙建设造价》第12期作为基准价,能否对合同条款中基准价期数的约定予以修正?

答:本项目按《长沙建设造价》2021年第四期执行。

二、澄清文件内容:

1、本项目信用评价报价按V1.0系统执行。

2、本项目不需要编制BIM技术管理体系及措施。

3、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

4、本标段投标须知前附表未勾选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不对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进行评审。投标文件里放不少于1个满足要求的资格要求业绩即可。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湖南辉煌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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