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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路—新开铺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6-16
项目名称:
书院路—新开铺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20.75万

各投标人:

书院路—新开铺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1年6月12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7中“3.本项目信用评价按照湘建监督[2019]16 号文的要求执行。”,此文号有效期至2020年8月31日已过期,请问本项目信用评价结果详细信息网页截图是依据信用评价报告V2.0还是V1.0系统?
答:本项目信用评价报价按V1.0系统执行。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3“3.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纳入评审标准?不纳入评审标准”,但是在P177页“4.1BIM技术应用总体要求,本项目需全程使用BIM技术……”,请问本项目需不需要编制BIM技术管理体系及措施章节?
答:本项目不需要编制BIM技术管理体系及措施。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E.18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暂估价总价为1207544.35元,但“E.25 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暂估价总价为1207543.99元,该两处材料暂估价分项价格及总价不一致,是否以“E.25 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总价为1207543.99元)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E.23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的“其他项目”合计金额273271.32元,请提供该“其他项目”的明细表。
答:“E.25 材料暂估价单价及调整表中分项总价之和以1207543.99元为准,详见本公告附件;“E.23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的“其他项目”费用明细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4、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3.3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描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

二、澄清文件内容:

1、投标阶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要求,其他岗位人员只需要明确岗位及数量,不强制明确人员姓名

2、本项目按《长沙建设造价》2021年第四期执行。

3、本标段投标须知前附表未勾选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不对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进行评审。投标文件里放不少于1个满足要求的资格要求业绩即可。

4、本项目合同生效,承包人提交同额度预付款担保函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不含暂列金额)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湖南辉煌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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