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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生物种业创新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6-15
项目名称:
隆平生物种业创新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80万
招标人:
隆平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平生物种业创新中心项目已由隆投备【2019】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湖南省政府专项债,招标人为隆平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隆平生物种业创新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隆平生物种业创新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隆平高科技园,具体为纬十五路以南、红湖路以东、对山路以北、东湖路以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2683㎡,净用地面积29036㎡,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多层标准厂房、高层标准厂房、多层配套服务用房、地下车库等,同时配套建设室外总平面图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93583.75㎡,其中1#、2#生物育种标准厂房37058.27㎡,4#生物育种标准厂房19675.17㎡,5#生物育种标准厂房11391.32,3#配套服务用房4933.54㎡,地下车库20495.45㎡,垃圾站30㎡,建筑占地面积10204.17㎡,建筑密度35.14%,容积率2.5,绿化率20.13%,停车场569个。

2.4工程投资概算:35119.17万元。

2.5工 期:72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

2)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专业设备保修按设备相关要求。

2.8招标范围:

包括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批复及报建图纸,完成本项目承包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设计、工艺设计、绿色建筑)部分专业的专项深化设计以及报批报建,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提供建设期设计服务。在此过程中,负责提供设计文件,负责通过相关评审,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装配式设计,3#配套服务用房按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设计并负责取得二星级设计标识,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承担相关费用。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算批复范围内场地平整、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基础及地下室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防水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道路工程、消防电埋管工程、室外景观工程、边坡支护绿化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室外亮化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红线外雨污水及市政给水管网开T接驳、高低压配电工程(从市政电源接入点至末端点位)、绿色建筑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需采用BIM技术方案,并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装配式施工,施工所有采购安装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施工范围内。(具体承包范围详见本项目建设标准)。

3)采购工作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工程的相关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工程的电梯设备、暖通设备、电力配套设备等。 

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交房标准和材料设备档次要求等相应资料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4.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投标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4.3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4.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5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商务部分格式“拟任项目经理简历表”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员工(根据长沙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发文,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1施工入围业绩的考核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类似施工业绩规模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3)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条。

3.6.2设计入围业绩的考核要求:投标人必须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1)类似设计业绩规模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考核期限:1080天。自施工图审查文件备案时间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3)考核依据:设计类似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和经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条。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施工的业绩、奖项等内容均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 施工、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身条件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第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不得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不得是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方案设计单位参与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按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分别评审计分。其中:设计部分为综合评估法;施工部分评审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执行。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s://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 CA 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619(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1715 9  00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2 其他: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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