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2、合同专用条件中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的“13.8.1”项整体替换为:
“13.8.1价格调整方式,调整原则、计算方法的约定:
建安工程中,仅土建工程的钢筋、混凝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计算原则为:
(1)本合同以2021年第四期《长沙建设造价》中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作为基准价,调差价差应该为施工期间与基准期的价差。
(2)施工期间的约定:
①本项目调差以调差区间加权平均值进行调差。调差区间分为两个时间段:
A. 地下室调差时区:地下室按承台开始至地下室顶板封顶;
B. 其他部位调差时区:主体部分按首层开始时间至主体封顶;
②施工期间材料预算价格:以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信息》中公布的预算价加权平均计算;
(3)钢筋、混凝土在施工期间涨幅超基准单价±5%及以上时,对超出5%的部分按实调整。
(4)关于材料价格的特别约定:
所有参与调差的材料,税金按国家相关规定计取。
13.8.1.2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不采用。”
3、合同专用条件中14.1.6措施费说明:第(4)小点替换为:“(4)发包人指定位置围墙详见附件9《围墙及水电接入点示意图》,具体施工及计费以发包人确认的正式版施工图为准。”
4、合同专用条件中14.5.6不予结算的情况增加一条:“(10)具体结算资料格式及内容,根据发包人制度要求进行编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配合。”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长沙市麓创房地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