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房东旭花园二期及东旭广场项目已由长沙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以长高铁发改备案(20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东旭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东旭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房东旭花园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长房东旭花园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工程;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
3、项目基本情况:
长房东旭花园二期及东旭广场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与花侯路相交西北角。东临花侯路,南接劳动路,西靠黎托路,北为潭白路。地块总用地面积为58708.9㎡,净用地面积为35578.98㎡,总建筑面积约为16.7万㎡。项目由3栋住宅及其配套底商、1栋写字楼及其4层商业裙楼、1栋4层综合商业及1层地下室组成(局部2层地下室),其中住宅房屋最大高度约95.2m,住宅最高层数为31层,写字楼房屋高度约139.5米。其中1#、2#、3#为住宅,S1#、S2#、S3#为配套底商,S4#及S5#为写字楼及其裙楼,S6#为综合商业。(以上为暂定规模,以长沙市规划信息中心核定面积为准)
4、工程造价:约29000万元
5、工期要求:施工工期800日历天,设计文件提交的时间要求:
(1)中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所有单体建筑(含车库)所涉及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取得工程规划建设许可证后30个日历天内必须提交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经政府职能部门备案(含消防和人防审查备案)后的施工图纸(发包人负责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备案)。
(2)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其它专项设计及配套工程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应在该项子项工程开始前60个日历天由承包人完成相应设计并报至发包人审定。
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最新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8、招标范围:
本期项目设计范围为长房东旭花园二期及东旭广场工程,建筑面积约16.7万㎡,含高层住宅、写字楼、商业裙楼、商铺、地下室及公共配套用房等,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清单及合同条款。
本期项目施工范围为长房东旭花园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6.3万㎡,包括高层住宅、地下室、商铺、公共配套用房等,具体为3栋住宅、其配套底商及相应地下室;其中住宅房屋最大高度约95.2m,住宅最高层数为31层;以上为暂定规模,以长沙市规划信息中心核定面积为准,具体范围详见清单及合同条款。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企业入围业绩:
3.1设计部分: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日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设计入围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2施工部分: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日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3施工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施工业绩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
(2)施工业绩考核依据: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予以认可。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指施工类似业绩)。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3.4设计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设计业绩考核期限:1080天,自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起至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
(2)设计业绩考核依据: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顺序认定。
3.5设计部分业绩和施工部分业绩可不为同一个项目业绩。
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4.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4.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4.4省外企业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情况,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4.5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4.6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注: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三、入围方式: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程序
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即全部入围。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 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4.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6月8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资格预审3个工作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09: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CSGCTF格式)一份。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自行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住建发[2018]51号)采用“综合评估法”。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年修订版)制定;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五、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东旭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长房国际大厦15楼
招标代理单位: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1010室
联系人:陈长凯、周陈
联系电话:0731-85126633
八、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31-89919392,84898622
九、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