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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景路快捷化改造(岳麓大道-梅溪湖路)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28
项目名称:
麓景路快捷化改造(岳麓大道-梅溪湖路)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麓景路快捷化改造(岳麓大道-梅溪湖路)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2021年5月17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 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xjxq.hunan.gov.cn/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于2021年5月21日17时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6月15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2、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资格要求第3.2.5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均修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中的落款时间为准; ”

4、本项目“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中“企业信用”修改为:

企业信用

3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六年(2015年度一2020年度)连续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计3分,连续4年获得以上荣誉的计2分,连续3年获得以上荣誉的计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方可计分,否则不计分。

5、删除本项目“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BIM技术应用”评审,“企业纳税”评分修改为:

企业纳税

4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最近五个评价年度(2016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5年获得纳税人信用A级评价得4分,连续4年获得纳税人信用A级评价得3分,连续3年获得纳税人信用A级评价得2分,须提供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根据2020年12月28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设〔2020〕206号)”附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七条规定“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的建设项目应当具备经审批机关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备案文件)和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等。”而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5条招标范围内容包含:“麓景路快捷化改造(岳麓大道-梅溪湖路)勘察和设计(含可研),设计内容包括项目可研及……”,事实上本项目未取得可研批复,违反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全过程咨询招标的规定,即本项目现有的招标有效条件不适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和设计(含可研),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七条规定“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的建设项目应当具备经审批机关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备案文件)和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等。”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可研,而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规定,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的,需取得可研批复,因此本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不符合以上规定。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根据2020年12月28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设〔2020〕206号)”附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的活动。”。而本项目仅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两部分,不符合全过程咨询招标范畴。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招标范围为麓景路快捷化改造(岳麓大道-梅溪湖路)勘察和设计(含可研),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条规定“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新建项目应当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服务内容原则上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五项咨询服务。”本项目招标范围仅为勘察和设计(含可研),不属于上述管理办法规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适用范围。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至问题4 答复如下: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9〕31号文)第九条规定: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项目建设,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取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业务中的全部或多项委托给一家企业或联合体;第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开始招标活动,并承担因项目各种条件缺失或者发生变化而导致的风险。

根据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可研审批程序(需方案设计完成后才能取得可研批复)和本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招标人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招标模式和服务内容。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5招标文件P145投标保函里面“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这句话里面的支付金额请明确。 

答复如下:请划“/”。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4.1款规定“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四、信用承诺(格式)。”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6招标文件P8,资格要求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为快速路设计,即纯道路设计,建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7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2.5小节,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此要求与市政道路设计现状需求不符,有指定投标人的可能。理由如下: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结构物为1.4公里长的高架桥,桥梁结构设计目前尚未实行注册制,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本上为房建设计而设置,并不一定具备主持并组织桥梁设计的能力,故本要求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2)本项目为道路快捷化改造项目,为系统性工程,牵涉专业众多。桥梁结构专业仅为其中的一个分项,而非总体专业。因此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不是组织协调本项目所有专业的必需条件,故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合理。 因此,建议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改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为宜。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6至问题7 答复如下:详见本项目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的第2条。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此项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是否只是需要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中的备案截图? 

答复如下:是的,只须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网页截图。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9 如果联合体两家单位都负责设计,是否设计入门业绩和加分业绩只需牵头单位提供?

答复如下: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目的设计业绩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招标文件第一章3.资格要求中,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没有对勘察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做具体要求,是否是和评分要求一致,勘察业绩证明材料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招标文件48页的“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为准。”本次招标文件的设计阶段、设计任务书以及委托人要求中均包含对施工图阶段的要求,因此建议业绩证明材料中增加施工图阶段的证明材料,将该项修改为“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纪要)。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纪要)为准。 

答复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2招标文件P48资信业绩部分对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为准。” 疑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勘察业绩证明材料和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什么不一致?业绩证明材料应该保持一致性。

答复如下: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已修改,详见本项目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的第3条。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3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5分,请问省公管办为哪个部门简称?可否列出详细网址?《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请问外省的不良行为记录是否列入扣分范围?

答复如下:黑名单以省公管办和省住建厅发布的为准。省公管办的全称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列入省公管办发布的黑名单”是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布的为依据;省住建厅全称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是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布的为依据。独立投标人(勘察、设计)或联合体中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列入了上述黑名单且处于惩戒期限内的,按招标文件予以扣分。

不良行为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独立投标人(勘察、设计)或联合体中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 180天,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外省区市公布的不良行为不扣分。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4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根据设计资质标准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本项目属于大型工程。基于项目自身特点,应体现择优原则,应设置企业奖项。  

答复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5请问相关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两年颁发一次,2020年度的“守合同重信用”尚未下发,请问是否可提供2016年度颁发的“2014年度-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6招标文件P48,企业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度-2020年度)连续5年获得“守合同重信誉”荣誉的计3分,因部分省相关政策规定:“守重”企业公示采取集中公示的方式进行,两年公示一次。当前为2020年公示的2018-2019年度的守重。另外某些地区已经取消“守合同重信誉”荣誉评定,建议取消该条款“守合同重信誉”荣誉计分!!!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7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信业绩部分 企业信用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6年度-2020年度)连续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经查询202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还暂未颁发。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8 招标文件P48企业信用中,“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6年度一2020年度)连续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计3分,连续4年获得以上荣誉的计2分,连续3年获得以上荣誉的计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方可计分,否则不计分。”其中2020年度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因各地政策不同部分地区尚未颁发证书,另有部分地区政策对该项荣誉的规定为每2年一评定,如2020年组织对2018-2019年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进行评定,2022年组织对2020-2021年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进行评定。为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结合招标文件中对类似业绩时间的规定,建议将该条调整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六年(2015年度一2020年度)连续5年(含)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计3分,连续4年获得以上荣誉的计2分,连续3年获得以上荣誉的计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方可计分,否则不计分。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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