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麓谷智造园项目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申请启动麓谷智造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的请示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麓谷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麓谷智造园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位于许龙路与谷苑路交汇东北角。
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地块位于长沙高新区许龙路与谷苑路交汇东北角的工业用地,占地157亩,总用地面积126830m2,净用地面积104511m2,容积率2.0,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50%,绿化率≥10%,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
2.4 计划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签订服务内容止。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施工阶段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施工阶段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工程安装监理等本项目各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招标控制价√结算初审√对建设工程提供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施工图阶段预算审核、跟踪审计D型、驻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并根据工程进度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2)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3) 对工程补充协议及合同提供咨询意见;(4)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5)按审定的施工图编制工程预算,并与施工单位的中标价进行经济比较分析,提供专题报告;(6)对项目设计变更方案进行经济比边并提供咨询意见;(7)对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费用进行估价并提供咨询意见;(8) 参与并审核设计变更计价、材料调差、现场签证、暂定金额、暂估价、月进度计量支付等;( 9)按要求及时复核结算资料,进行竣工结算审核;(10)建设项目后评价服务。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财务要求:不提供。
3.4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5年内(2016年5月20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列两项类似业绩要求中的一项,要求如下:
(1)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总额不少于18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1万平方米的非住宅类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以及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总额不少于18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1万平方米的非住宅类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以及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总额不少于18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1万平方米的非住宅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的提供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的提供监理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提供造价咨询业绩)。
(2)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总额不少于18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1万平方米的非住宅类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至少包含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服务两项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如为独立投标人,本项业绩应为独立投标人独立承担至少包含监理和造价咨询两项服务内容;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为联合体牵头方业绩,须是以牵头方身份获得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勘察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2)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4)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5)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资格预审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6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建筑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不得由其他人员兼任。
3.7其他主要负责人要求:
3.7.1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
3.7.2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7.3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
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方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注册证上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造价方单位名称一致。
3.7.5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
3.7.6《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牵头方为监理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8.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8其他要求:(1)投标人被列入省、市及长沙高新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禁止投标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承诺书。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预审程序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即入围。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5月2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
4、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5月25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资格预审3个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10:00时。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 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CSGCTF 格式)一份。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自行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麓谷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与许龙路交汇处东南角环创企业广场B1栋18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5703394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雨花区湘府中路80号复地星光商业广场第1栋17015室;
联 系 人:龙先生、谭先生;
电 话:0731-88731108;
传 真:0731-88731108;
邮 箱:/。
9.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577。
10.其他
10.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
10.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