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综合科研实验楼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以应急函〔2018〕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主要建设内容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综合科研实验楼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项目总投资约为288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综合科研实验楼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2.2建设地点: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304号
2.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长沙市万家丽北路304号,建设安全生产综合实训中心、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管理实训中心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管理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总建筑面积8031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
2.4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建筑、给排水、消防、绿化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详见工程量清单。
设计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新建大楼建筑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附属配套设施等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所编制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
施工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大楼建筑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实施内容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及最终发布的最高限价中内容为准。
2.6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县、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联合体的施工单位须满足施工入围业绩要求,联合体的设计单位须满足设计入围业绩要求。)
3.3.1施工入围业绩要求:投标人(考核期限:1080 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3.2设计入围业绩要求:投标人【考核期限: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者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可以为不同的建设项目。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
3.3.3该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3.3.4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入围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否决其投标。
3.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施工项目经理(即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1 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
3.4.2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施工项目经理,下同);
3.4.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任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4.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注册在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
3.4.5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6其他要求: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参照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办法。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1 年5 月2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6-22-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长沙县人民政府》http://www.csx.gov.cn/
不补偿。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4023024。
11.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11.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1.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招 标 人: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304号
联 系 人:曹老师
电 话 :0731-8439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