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机场大道(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新管发〔2021〕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机场大道(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大王山片区,潭州大道至潇湘大道;
1.2.3项目基本情况
机场大道(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道路工程(K0+017.263-K1+107.531),全长约1.09公里,规划路幅宽26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
1.3计划工期:总工期6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5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相关规定保修。
1.6工程造价:约5957万元。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招标范围:本项目承包范围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埋管工程、绿化工程等;不包括红线范围外施工便道、天网工程、公交车站配套设施及穿线、弱电管网、燃气管管网、自来水管网、10KV电缆敷设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已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2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4)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按照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一节投标函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4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7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t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t投标人 1 项 □拟任项目经理 1 项
2.7.1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为一个施工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95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准)
设计业绩: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295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 以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准)
2.7.2 施工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 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2.7.3 设计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2.8 其他要求:
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评标办法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 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I)”,其中投标报价对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为设计费、施工建安工程费两项费用之和)进行评审计分。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2现金或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 5 月 19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xjxq.hunan.gov.c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等其他资料。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6 月 10 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xjxq.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住建环保局
联系电话:0731-88799638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10.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招标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31-818687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03
联系人:黄涛 胡亚高
电话:0731-85177557
相关附件:
[A4301002021051403001]机场大道(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CSGC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