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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房商业广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11
项目名称:
长房商业广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6.17亿
招标人:
长沙长房明宸置业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长房商业广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文名称及编号 [2020]3002313001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资金,招标人为长沙长房明宸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长房商业广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与远大一路交汇处西北角;

3、项目基本情况:长房商业广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0258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03572m2,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6686m2,包括1130米超高层写字楼、1130米超高层住宅、254米高层住宅、地下室、商业等。以上为暂定规模,最终面积以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核定面积为准。工程投资额6.1708亿元。(具体参照发包人提供的初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程造价约6.1708亿元。

5、工期要求:总承包工期为835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工期75日历天(设计工期具体所指接到发包人通知后,75日历天内完成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工805日历天

6、招标范围:包含除燃气工程、有线数字电视工程、新建住宅供水设施委托管理外的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工作内容:项目所有建筑物施工图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幕墙、钢结构、道路、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标识标牌、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人民防空及装饰装修、园林景观等各配套专业深化设计的设计成果;

2)施工范围:包含除天然气、有线电视、新建住宅供水设施委托管理维护以外,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即土(石)方及基坑支护、主体建安、消防、人防、弱电智能化、幕墙、暖通、电梯、装饰装修、成品支架、室外管网、园林景观、道路、配套设施、基础设施、供水、高低压供配电等)

3)采购范围:合同包含不限于空调采购、电梯采购、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物业和社区及幼儿园配套设施采购、垃圾站、雨水收集系统和其他工程物品等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

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保证设计质量。承包人在设计中需遵照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标准及建议做法进行设计。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分户验收质量标准按照省优工程标准验收)

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申请人企业资质要求: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

3.1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1)施工业绩:企业近三年(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5000㎡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入围业绩;

2)设计业绩:企业近三年(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5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入围业绩;

3.2 类似施工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

2)考核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予以认可。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申请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的,涉及申请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申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资格预审不合格。

3.3类似设计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以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申请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涉及申请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申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资格预审不合格。

注:(1)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均可为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2)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可以为不同的建设项目;(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有关设计、施工的业绩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条件为准。

4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4.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2 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下同);

4.3拟任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并提供省外无在建承诺。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4.4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5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

4.6省外企业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5、参与本次申请的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且拟负责施工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8、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不得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入围法”,即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全数入围。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申请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后续投标程序。

五、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05 1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2、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 05 15 (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申请人名称;

3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资格预审3个工作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申请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 05 21 09:00时(北京时间)。请申请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申请人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期解密。在资格预审现场解密的,请申请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设计部分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制定;施

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制定。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时间另行通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上发布。

十、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电话0731-84898622

十一、 其他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申请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申请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申请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长房明宸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99号长房国际大厦19

联系人:潘女士

  话:18975845807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325

联系人:苏先生   谢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718371  1375513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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