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建亮月湖澜苑二期工程施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宁发改备案〔2018〕2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建信和亮月湖置业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20287.7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中建亮月湖澜苑二期工程施工 。
2、建设地点:宁乡市玉煤大道中建亮月湖澜苑。
3、项目基本情况:中建亮月湖澜苑二期,净用地面积38567.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0287.75平方米,其中1#栋建筑面积约9791.43平方米,地上26层,建筑高度78.55m,2#栋建筑面积约301.86平方米,地上2层,建筑高度10.2m,8#栋建筑面积约97.9.14平方米,地上26层,建筑高度77.1m,13#栋建筑面积约9739.14平方米,地上26层,建筑高度77.1m,25#栋建筑面积约9739.14平方米,地上26层,建筑高度77.1m,18#栋建筑面积约7761平方米,地上26层,建筑高度77.15m,19#栋建筑面积约9475.02平方米,地上25层,建筑高度74.85m,21#栋建筑面积约9367.74平方米,地上25层,建筑高度74.25m,28#栋建筑面积约18763.72平方米,地上25层,建筑高度75.15m,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23942.58平方米,地下1层。(以上为暂定规模,最终按实结算,以宁乡市规划信息中心核定面积为准)。
4、工程造价:约283478229.94元。
5、工期要求:6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招标范围:中建亮月湖澜苑二期1#栋~2#栋、8#栋、13#栋、18#栋~19#栋、21#栋、25#栋、28#栋及地下车库建安工程施工,包括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 下同);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及以上职称;
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1)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2)按照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各自工作量所占比例加权折算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现场安全管理评价分值和信用评价分值。
(3)联合体各方应按本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类似工程业绩:联合体各方中有一方满足即可。
(7)仅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6.1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资格要求中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施工项目业绩;
6.2 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2)考核依据: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资格预审不合格;
7、其他要求:
7.1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7.2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
7.3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企业在职人员。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入围方式: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程序
1.1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所有的申请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评审内容、标准和方式进行评审计分并从高至低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 依次按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信用评价得分、评委票决顺序排序。),按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 7 家合格申请人直接入围;当合格申请人数量少于 7家时,合格即全部入围。
1.2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0日起(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05月1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1.4 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资格预审 3 个工作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2.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审查时间为 2021 年 5月20日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中建信和亮月湖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67315144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128房
联 系 人:陈先生、梁女士
电 话:0731-85328332
七、行政监督
宁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1-8898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