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湘江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公交功能区改造工程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变更估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长沙建设造价》执行期刊内容与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公告为准。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澄清内容相关的作相应修改,招标文件中与本次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招标人: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