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沙黄花机场周边集疏运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县发改投〔2021〕15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研、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长沙黄花机场周边集疏运道路建设项目(机场中轴大道南段、机场中轴大道北段、会展中轴大道)可研、勘察及初步设计。
2.2 项目地点:长沙县。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长沙黄花机场周边集疏运道路建设项目(机场中轴大道南段、机场中轴大道北段、会展中轴大道)可研、勘察及初步设计,总长约9.30km,建安投资约15.9亿元。
1.机场中轴大道南段:机场中轴大道南段规划为城市快速路,南起江杉高速(不含江杉高速立交节点),北至香樟路交叉口(含香樟路立交节点),路线全长约4.0km(高架段长度约1.8km),道路红线宽80.0m,采用主线+辅道建设形式。主线双向四-六车道,辅道采用双向四-六车道,雨水干管d≥2400,本项目包含道路交通、桥梁、排水、结构、电气、监控、景观、技经等专业,建安费约9.3亿元。
2.机场中轴大道北段:机场中轴大道北段近期规划为主干道,南起T3航站楼征地红线,北至长浏高速(不含长浏高速及盼盼路节点),路线全长约3.0km,道路红线宽40.0m。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雨水干管d≥2400,本项目包含道路交通、排水、结构、电气、监控、景观、技经等专业,建安费约4.3亿元。
3.会展中轴大道:会展中轴大道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西起机场大道辅道(不含交叉口),东至机场中轴大道辅道(不含交叉口),全长约2.3km,道路红线宽46m,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地面道路形式,雨水干管d≥2400。本项目包含道路交通、排水、结构、电气、监控、景观、技经等专业,建安费约2.3亿元。
最终规模以审批方案为准。
2.4 投资估算:建安投资约15.9亿元。
2.5 资金来源及比例:国有企业自筹资金,100% 。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可研: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可研报告、图集及投资估算;(2)勘察: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原地貌测绘、施工勘察及探测);(3)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图集及概算、模型制作(沙盘);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道路工程、边坡挡墙、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地下综合管线、管廊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并满足招标人招标要求;(4)配合招标人完成立项、初设、施工图评审等工作。
2.7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20日,其中:
√可研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可研报告、图集,完成勘察及测量工作,并报批文件;
√方案设计 可研批复后30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及批。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批复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设计及批复。
□ 施工图设计:/。
□ 后续服务: /。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
(1)设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勘察: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进行了备案的从业单位,备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 : / 。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近 3 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不少于 1 个(1 至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建安投资不低于7.95亿元的城市快速路设计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2.7 其他要求: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 5 月 7 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5 月 31 日9时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保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