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类似业绩规定进行修改如下:
(1)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入围业绩)
①投标人类似业绩:近五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00天内为有效)投标人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工程车集成包(内燃调机(轨道型)、电力蓄电池机车、网轨检测车、钢轨打磨车其中一种及以上车型)的合同业绩。
(2)商务评审要求的类似业绩
①投标人类似业绩:近五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00天内为有效)投标人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500万元工程车集成包(内燃调机(轨道型)、电力蓄电池机车、网轨检测车、钢轨打磨车其中一种及以上车型)的合同业绩。
(3)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有效时间以供货合同上载明的签订日期为准。
(4)资格要求和商务评审的类似业绩不接受联合体、境外业绩。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进行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项目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