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1年4月27日 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和澄清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主动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条件”第8点修改为“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人员配备(共计4人,含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承诺;现场监理部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商务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第6点修改为“一旦中标,我方承诺根据《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共计4人(含总监理工程师)。(其他说明补充)”。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条件”第9点修改为“本项目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提问1:本项目招标公告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1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8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严格执行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本项目共计 4 人;现场监理部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矛盾,请明确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是否能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
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的第2.3条执行。
提问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11本省企业的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请问本项目投标文件是否需要配备监理员?还是只要求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阶段只要求配备1人)?
提问3:本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是否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9.2监理团队岗位以及人数要求配备?还是只要求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阶段只要求配备1人)?
(提问2和提问3)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第2.3条和第2.4条执行。
提问4:若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有1个在监,是否需要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答: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第四条要求规定“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建筑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提问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答: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条件”第14条。
提问6: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请明确相关专业包括哪些专业?机械专业是否属于相关专业?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的第2.3条。
提问7: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条件:9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相违背,且自2020年开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已取消中级职称要求,只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即可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请问本项目是否删除对总监理工程师职称的相关要求?
答:详见本澄清答疑文件中的澄清内容第3条。
提问8: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部分内容(7项目监理机构、8资格审查等资料、9承诺书等)无法签章,请明确解决方法!
答:关于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9280095
招标人:振业(长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