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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新城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4-21
项目名称:
金阳新城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3.9亿
招标人: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阳新城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浏经计﹝20201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名称:金阳新城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浏阳金阳新城核心区,南至纬二路,西临永裕北路,东至阳光路,北至银华路。

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2077.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9610.84平方米。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0675.98平方米,包含1#栋、2#栋、3#栋公寓、地下室及室外工程,公寓共958套,地下停车位903个,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绿化、道路及广场等附属建设工程。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90200699.8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660日历天,签订总承包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并出具正式施工图,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从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批复及模拟清单等,完成本项目承包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人防、无障碍、环保、绿色建筑、景观、节能、海绵城市、装饰装修(含精装修)等),部分专业的专项深化设计以及报批报建,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提供建设期设计服务。在此过程中,负责提供设计文件,负责通过相关评审,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设计,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承担相关费用。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算批复范围内地基与基础(含桩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节能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工程、绿色建筑工程等专业工程,并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采购工作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工程的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工程的电梯、油烟机等。

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交房标准和材料设备档次要求等相应资料为准。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图纸均须在施工图备案前的第三方审查阶段一次性完成并通过审查和备案、并取得审查合格章。

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编制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并满足发包人、业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评审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初步设计单位的认可、经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设计咨询单位审核通过,特殊行业(如水、电、气等)施工图经相关行业图纸审查部门审核通过。

设计文件须能准确无误地指导施工和采购。设计做法及设计用材须满足发包人发布的设计建造标准文件要求。

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备案,其后承包人所出具的任何设计变更文件,不论是否造成费用增加,均须征得发包人认可并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放发。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规定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的合格标准且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详见本项目合同相关内容)。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 80号令和《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相关规定保修。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①、②资格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①、②的业绩要求: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 1080 天内(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4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②拟任设计负责人近 1080 天内(以初步设计批复、设计技术性审批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4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5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3.6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

3.7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8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9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企业在职员工。(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2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不得是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被列入省、市及浏阳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禁止投标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421 09:00202152508:59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等。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525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letz.changsha.gov.cn\

9.本项目行政监管

浏阳经开区管委会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31-83280520

10.其他

10.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

10.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经开区康平路159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0731-82728090

招标代理: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小娟、黎慧子

电 话: 1387590263215111154121

邮箱: 405005957@qq.com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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