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程信息>长沙高新区保利幼儿园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沙高新区保利幼儿园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3-26
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区保利幼儿园新建项目设计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80万
招标人:
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长沙高新区保利幼儿园新建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204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保利幼儿园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沙高新区岳麓大道以南、保利麓谷林语以东,科力远地块内。

2.3项目基本情况:长沙高新区保利幼儿园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531.64㎡,最终面积以经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拟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位于长沙高新区,位于岳麓大道以南,保利麓谷林语以东科力远地块内。项目规划为21个班级的幼儿园,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450㎡,规划建筑面积为12531.64㎡(地上:7598.68㎡,地下:4932.96㎡),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7953.51㎡,不计容面积为4578.13㎡,不计容面积包括地块内的市政道路、地下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屋顶面积。以上为暂定规模,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工期为30(含在总工期内)

2.5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总承包工程,包括本项目全部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并编制施工图预算。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等招标文件及其附表要求,完成上述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基坑及支护、挡土墙、建筑工程、消防、人防、满足使用要求的装饰装修(家具部分含不可移动家具)、强弱电、智能化工程、三网融合、暖通通风、电梯、室外工程、给排水、燃气、厨房设备、太阳能热水系统、直饮水系统、地上、地下及建筑内标识标线、垃圾站、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工艺及装配式构件设计、BIM设计、市政道路及配套交安设施、路灯、绿化、行道景观和综合管线(仅含雨污排水、电力埋管、路灯和交安)等所有专业设计,以及空调、直饮水、太阳能、厨房设备、地上和地下标识标线等导视系统、大型雨蓬、门窗、抗震支架等所有配套设施的精细化设计,不允许二次深化,必须在施工图审查时一次性提供并完成审查。所有设计应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提供建设期设计服务,在此过程中,负责提供设计文件,负责通过相关评审,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装配式设计,负责取得绿建二星级设计标识。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中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并能准确无误地指导施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单位工程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挡土墙、基础工程、边坡、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含不可移动家具、声光电、卫生洁具等))、装配式建筑、照明、给排水、燃气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报建、设计、施工、试压、验收送气、移交等工作)、给水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用水和正式用水市政开梯装表的报建、开通或变更等手续、设计及协调供水企业的工作、施工、验收通水、室外及建筑内部所有供水设施的建设、调试、验收、移交等)、配电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含施工用电、外线电力工程、室内配电安装工程、室内外土建及管网等全部工作)、消防、电气、弱电智能化(含网络引入)、暖通通风、电梯、室外工程(含道路及附属工程、挡土墙、景观、绿化、围墙等)、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厨房设备、标识标线、垃圾站、标志标线、市政道路及配套交安设施、路灯、绿化、行道景观和综合管线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要求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

3)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PC构件、电梯、强弱电设备、暖通设备、消防、太阳能热水、厨房设备、垃圾站等(不含室外游乐设施)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工作,具体采购内容以招标人要求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任务且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及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令和国务院令(第714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版)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①、②资格条件:

①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同时须在湖南省内具备省级及以上装配式产业基地(住宅产业化基地)或具备长沙市行政区域(含长、望、浏、宁)内省级及以上装配式产业基地(住宅产业化基地)唯一授权,(基地类型为:PC综合类或PC生产类)。

注:以湖南省住宅产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发布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PC构件生产基地的通知>(湘住联办函【20185号)、湖南省住宅产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我省2019年度新增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PC构件生产基地有关信息发布的通知>(湘住联办函【20203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定2020年湖南省第六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湘建科函【2020151号)为准。

②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①、②的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62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入围业绩;

②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62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入围业绩;

设计与施工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

3.5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

3.6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3.7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项目经理)。

3.8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9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3.10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企业在职员工。(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应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2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不得是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3.13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列入省、市及长沙高新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禁止投标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800000元),采用保函形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5条相关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32609: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图纸及其他资料等。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426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9.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995577

10.其他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路279号)。10.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10.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与许龙路交汇处东南角环创企业广场B114楼;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731-88982967

招标代理机构: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破西路长房时代国际5

联系人:肖平、胡立

联系电话:1897482838313873214789



原文地址

欢迎来到知招标

注册时候即可享受

  • 免费招标查询
  • 设计单位查询
  • 跟踪招标项目
  • 精品项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