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2021-2022年零星设计项目第二标段市政设计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1年3月21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 1: 因本项目为2021-2022年零星设计项目市政设计,包含范围广,请问是否除(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其他专业乙级及以上均可?
答:本项目需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备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问题2:根据招标文件中对本次招标项目概况的描述,本次招标项目属于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零星设计项目,单个项目的建设及投资规模较小。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设计奖和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设计奖的作为加分条件,明显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行为,建议取消该加分条件设置。
答:根据设计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及本项目上限价计价方式,本次招标能承担的设计项目投资规模并不小,且涉及的市政行业工程类型多,也会有复杂的项目,另外本项目是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年版)》中资信业绩和服务团队评分标准设置原则将获奖荣誉作为加分项,而不是资格条件,对广大潜在投标人具有充分竞争力,没有排他性。因此,设置的奖项加分符合本项目定位,符合示范文本设置原则,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1、根据本项目相关内容,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应该符合资质要求,请明确。 2、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为道路与桥梁或公路与桥梁或路桥专业是否均符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请明确。3、服务团队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获奖的项目需要证明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还是该人员有获奖即可? 4、请提供本项目地形图和控规资料。
答:1、详见本答疑问题1回复;2、是;3、项目负责人获奖的项目需要证明该人员有获奖即可;4、蓝田北路为已建成道路,道路红线宽36米(即控规道路宽度),其现状道路断面、平面均已提供,本次改造主要为将原双四车道拓宽为双六车道并同步优化非机动车及人行道、绿化等附属设施,道路控规总宽度不变;街头绿地已提供地块控规,且已标明交叉路口竖向标高,场地现状标高与交叉路口竖向标高一致(即58.42m),无需提供地形图。
问题4:1、依据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城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公共交通工程中的快速公交系统、电车系统、公共交通专用道、公交枢纽均属于大型项目,只有甲级资质,故设置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不妥,建议修改资质要求。 2、本次招标内容包含道路街头公园建设工程,此工程不属于市政工程,而属于风景园林工程,应配备风景园林专项资质,本次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故本次招标应增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项目仅为经开区内一些零星项目,荣誉奖项2/3的分数要求却要求国家奖,此设置与本次招标项目规模不相匹配,建议修改。
答:1、本项目并不包括上述范围,详见本答疑问题1回复;2、详见本答疑问题1回复;3、设置荣誉奖项原因详见本答疑问题2回复,本次荣誉奖项加分设置只是省级和国家级奖项分值的区别,并且可由投标人自行组合累计加分,并不存在疑问内容。
二、补充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更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涉及上述内容都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