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县封刀岭地下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长县发改投〔2020〕630号,项目业主为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工程(含地下室工程)及市政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81569万元,资金来源专项债及自筹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县封刀岭地下交通枢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位于棠坡路北侧、望仙路以南;
1.2.3项目基本情况:长沙县封刀岭地下交通枢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投资为8156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部分:①地下车库及地下商业街部分:建筑面积共90100.66平方米,负一层建筑面积 26213.16平米,功能为停车库,配电间室等设备用房。本层设有机动车停车位850个,其中无障碍车位17个;设有充电桩车位57个。负二层建筑面积26920.18平米,功能西面为停车库,东面临星沙大道为配套商业,此部分商业面积为3205.780平米,本层设有机动车停车位620个,其中无障碍车位14个;设有充电桩车位220个。负三层建筑面积21886.82平米,功能为停车库、消防控制等设备用房及东面临星沙大道的配套商业,此部分商业面积为2133.64平米。本层设有机动车停车位480个,其中无障碍车位10个;设有充电桩车位118个。另在地下车库三层设地下车库连通车道连通至万象汇地下二层商业,此部分面积为2093.24平米,地下商业街部分:建筑面积12446.48平方米,在地下商业街连接路面部分设地下交通出入口,共计8个,此部分面积为613.38平方米;②学校部分重建(含拆除):包括食堂及风雨球场,一栋教学楼及综合楼,建筑面积共14679.82平方米。其中食堂及风雨球场建筑面积5909.74平方米,一、二层为食堂,可容纳1500人;教学楼及综合楼建筑面积7553.08平方米,为学校的主要教学功能用房;看台建筑面积1070.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辅助用房及地下车库的出入口;大门建筑面积为147平方米,主要功能为门卫及监控室等。另项目建设包含室外景观及其配套设施、400米运动场、垃圾站、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等。③建筑工程部分同时包含拆除校园内老旧建筑,包含一栋教学楼及两栋教工宿舍、原看台、大门、垃圾站、校园场地内的部分挡土墙、室外景观等;
其中市政工程部分:星沙大道范围内施工主要内容为人行天桥拆除、室外景观拆除及恢复、挡墙拆除、万象汇室外景观拆除及恢复、结构加固、临时供配电间、交通疏解、路面恢复等。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总工期从开工令发出至竣工验收备案670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1.4 招标范围:长沙县封刀岭地下交通枢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完成施工图阶段设计,包含教学楼、综合楼、食堂及风雨操场、看台及大门、垃圾站、地下停车库和地下商业及其出入口工程的建筑、结构、电气照明、给排水、暖通、弱电、消防、节能设计等施工图设计;②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配合工作;③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设计工作等。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包含教学楼、综合楼、食堂及风雨操场、看台及大门、垃圾站、地下停车库和地下商业及其出入口工程的桩基础、土石方、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保温、电梯(含电梯设备)、弱电、装饰(含外墙装饰、门窗、栏杆、幕墙等)、暖通空调工程、园林、绿化、道路、给排水、亮化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程。
(3)设备采购部分: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
1.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相关规程规范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并通过发包人审查和施工图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设备采购和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甲级】}。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3.1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图审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图审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2.3.2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考核期限:1080 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考核依据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
2.3.3投标人提供的入围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否决其投标。
2.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2.4.1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下同)兼任。
2.4.2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
2.4.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2.4.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2.4.5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4.6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任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省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4.7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建局文件《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成员单位同时具有施工、设计资质的,以其联合体分工内容对应的资质为准,不承担相应设计或施工工作的,视作无该项资质,不影响联合体的投标资质。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评标办法中有关设计、施工业绩、奖项的评分项,分别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设计、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条件为准。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参照湘建设函〔2020〕162号《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范本》制定;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3月1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sx.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4023024。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招 标 人: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东升路51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31-84024541。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东路289号嘉盛华庭EA财智中心4楼;
联 系 人:吴女士、王先生;
电 话:0731-8979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