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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长城总部基地及产业化项目(北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2-25
项目名称:
中电长城总部基地及产业化项目(北区)设计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

中电长城总部基地及产业化项目(北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10208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更改:

1、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031109:00(北京时间),现延期至20210315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不另行通知。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可否提供数据中心详细功能要求?

答:数据中心荷载、层高等功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部分。

问题2、配建停车数量按照《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修订版(长政发[2018]12号)》中的“工业地产项目”还是“其他工业厂房”进行设计?

答:配建停车数量按照“工业地产项目”设计。

拟建建筑面积约:1、地下室工程17154㎡,2、研发楼40646㎡,【其中:科研中心、办公区域等36786㎡,700人会议室(裙楼钢结构)1930㎡,展厅(裙楼钢结构)1930㎡】,3、智能制造6880㎡,4、数据中心17000㎡,5、宿舍兼食堂11200㎡,6、门卫180㎡,7、生物垃圾站80㎡。总建筑面积约93140㎡。

问题3、本次投标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问是否不需要现场递交投标保函原件?

问题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第 3 点第(2)条,采用承诺或保函的,将承诺或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问:若采用电子保险或电子保函,是否可以不递交原件,只在投标文件中附彩色复印件?

答问题34保函均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无需现场递交投标保函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彩色扫描件即可。

问题5、招标文件第4页“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的要求, 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需提供人员安排表), 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请问投标时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是否只需按招标文件267页提供“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承诺书”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勘查负责人1人。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需提供人员安排表),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除提供“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承诺书”外,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题6、资格后审资料是否只需在投标文件相对应的格式部分按要求提供复印件,不需要另行单独提供?

答:无需另行单独提供。

问题7、请问电子标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文件正文”是否不需要提供任何内容,只需保留原格式即可?

问题8、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有一项“投标文件正文”栏是空白页,此项还需导入其他文件吗?

答问题78“投标文件正文”部分不要求上传内容,投标文件按照系统内所勾选的章节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对应章节上传。

问题9、根据招标文件,建设规划内容有智能制造、研发楼、数据中心、食堂、宿舍等,但是招标文件未提供初步设计及项目总平面布局。请提供CAD版本初步设计图纸及总平面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是否可提供初步概算清单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本工程总工期450日历天,是否包含勘察设计工期,如包含勘察设计工期,是否总工期为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是否对勘察设计工期有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工程总工期450日历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对勘察设计工期无单独要求。

问题12、本工程是否只要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数据即可,不需要投标人编制清单报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对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是否是以联合体协议规定的承担任务来界定联合体双方的业绩,即承担此项目的设计方提供的设计业绩(含epc项目中的设计业绩),施工方提供的施工业绩(含epc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才为有效业绩。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满足评审计分要求的入围业绩是否可同时作为评审计分业绩,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5、“P233.1.3.3投标设计文件深度要求:需符合房屋建筑工程编制深度规定中方案含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要求。” 与“P286页一、35)设计技术文件深度要求:需符合房屋建筑工程编制深度规定中方案图编制深度要求。”设计深度不一致,请明确?

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编制深度规定中方案含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要求。

问题16、设计业绩考核依据:项目规模以项目合同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中项目规模为准。项目合同和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中规模不一致,最终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合同和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其中任何一项的规模符合要求均予以认可。

问题17、施工业绩与设计业绩如为同一项目,是否可以同时计分?

答:符合商务计分要求的业绩,可以同时计分。

问题18、投标人资格要求3.5.1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需提供人员安排表),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这个是中标以后的人员备案,还是投标前的人员备案?

答: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中标以后由中标单位备案。

问题19、招标文件第276页项目管理机构自评表中需要填写资料所在的页码,是否只单独编写(7、项目管理机构)此项的页码即可。请确认?

答:只单独编写(7、项目管理机构)此项的页码即可。

问题20、招标文件第123.7.3签字盖章要求中第3条要求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审方式;而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技术文件和商务部分分模块一起导入软件中,评标时是否有影响?

答:需分模块导入,评标时无影响。

问题21、招标文件第93.2.1条,投标人应当依据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需求,自行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最终结算金额以审定为准(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第1207.2.4条,合同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价,若超过,则超过部分为投标人风险包干;以上两个条款对投标人风险过大,很难实现,是否可以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2、投标须知里有投标报价汇总表,但投标文件格式目录里未要求提供,请明确是否提供,有具体格式要求吗?

问题23、本项目招标文件格式部分缺少投标报价商务部分的格式,请招标人予以补充。

答问题2223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根据相关文件自行编制,无格式要求。

问题24、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要求了一项“关键岗位人员表”, 请明确此项内容是只填写招标文件第43.5条中的四个岗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就可以?

问题25、请问电子标制作软件中的“关键岗位人员表”是否提供招标文件271页的内容即可?

问题26、因招标文件第275()、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中已有设计人员汇总表,请明确第271页项目部关键岗位一览表中除前四项给定人员岗位外,其他是否均填写施工单位的管理班子人员?

答问题242526按招标文件执行。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勘查负责人1人。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需提供人员安排表),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问题2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的5条,电子投标盖章文件均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联合体投标单位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纸质版盖物理章,原件扫描件上传,在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公章?

答:可以。

问题2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第 5.2 第(5)条,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问:保函有效期可否长于投标有效期?

答:可以,保函有效期等于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均可。

问题29、招标文件 P24 3.7.3 条,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问:若投标证件(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电子证,无纸质证件的可否直接附电子证件扫描件?

答:可以。

问题30P204 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有关要求”2.10,“投标总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利润、规费、质量缺陷修复费、赶工费、临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误工及窝工补偿费...材料检测费...安全评价咨询费、 环评及节能评审咨询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等, (1)按湘建价【202056 号文要求,无规费,请修正;

答:投标报价按现行湘建价【202056号文执行。

湘建价2016[72]号文中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安全生产责任险。湘建价[2020]56号文规定:原工程排污费、安全生产责任险合并为“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原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放入企业管理费;原操作工人的五险一金放入消耗量标准中的人工费、原管理人员的五险一金放入企业管理费。基于以上新旧文件对于规费构成的变化,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有关要求”的投标总价中原来包含的湘建价2016[72]号文中规费改为湘建价[2020]56号文中相对应的税费。

2)总价不应包含安全评价咨询费、环评及节能评审咨询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应删除。

答:本招标最高限价已含上述费用,若上述费用存在必须由发包人支付的项目,发包人可先行代缴有关费用,再从应支付或将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回。

问题31P204 2.2 本项目设计费[含勘察]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0 )中的规定...”但装饰装修部分,应按照 2014 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请修正;

答: 装饰装修部分,按照 2014年版《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执行。

问题32P118 材料调差根据 5.125.13 条约定,调差时既需考虑材料浮动比例又需考虑中标优惠率,重复优惠,请修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3P118 5.2 人工、主材调差均只计税金,根据 2020 计价办法,除安装工程外,管理费、利润等费用的取费基数均为人材机,调差均只记取税金,明显与 2020 计价办法不一致,请修改,且调差范围未包含机械调差,根据 2020 计价办法,机械费按年度进行调整,属于政策性调整,应含在调差范围内,请修正;

答:按招标文件以及湘建价[2020]56号文规定执行。

问题34P119 6.10“因政府职能部门或建设需求,导致施工材料、设备转运及临时设施的拆建”,不再另外计取费用。此为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现由承包人承担,不合理,请修正;

问题35P119 6.费用不计取的部分,如质量防治通病、施工电梯基础和“因政府职能部门或建设需求,导致施工材料、设备转运及临时设施的拆建”等,明显与省市相关职能部门规定违背,请修正;

答问题3435质量防治通病、施工电梯基础含在总价中,不另行记取。由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材料、设备转运及临时设施的拆建、设备及模板调配等增加的费用,不另计取。如为不可抗力,则按合同中不可抗力相关条款执行。

问题36P89 工程款支付比例过低, 根据2020计价办法10.3.10约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应低于 60%,请修正;

答:招标文件P8814.4.2工程费进度款支付第1条,修改为:

节点

累计支付比例

完成内容

1.临设完成

合同价款建安工程部分的1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农民工保证金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支付)

施工单位办公区、生活区、现场围挡、临时道路、洗车槽(现场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封闭式垃圾站、临时水电(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农民工保证金)

问题37、本项目承包范围包含勘察、 方案设计、 可行性研究、 环评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属国有资金投资的本项目目前无估算、无可研报告、无概算,是否达到可以招标的条件?招标控制价是通过何种方式测算,是否能覆盖整个项目建设资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8、本项目工期 450 日历天, 是在无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的情况下确定的,其合理性存疑,请招标人予以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9.本项目招标人在不提供支付担保和预付款的前提下, 要求承包人垫资施工,还要求承包人提供不争辩、不挑剔的履约保函,显失公平,请招标人予以调整。

答:未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履约保函和支付担保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7.3条执行。

问题40、合同专用条款 3.1.6 承包人约定条款不合理,(1)对于红线内施工场地不足的情况,若需在红线外租赁场地,应由发包人负责申请手续及承担相应费用,请招标人予以修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发包人施工期间要求的赶工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应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配合,请招标人予以修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合同专用条款第3条,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权力,第(24)承包方负责项目建设一切对外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住建局、质监站、安监站、城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协调等,同时应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的区、街道、村等部门以及村民的衔接和关系协调并负责处理扰民和民扰工作。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证相关手续(含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4)第三方检测应由发包人委托并由发包人承担费用,请招标人予以修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1、合同专用条款第 3.3 款招标人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理解错误,本项目已有中标人以总承包的形式承接,在招标范围内的出禁止分包工程承包人均可自行分包,无需招标(暂估价项目除外),请招标人予以修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2、误期赔偿的违约金过高,超出国家规定标准,且显失公平,请招标人予以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3、附件十中存在多处不合理的地方。(1)对建安工程预算价的提交时间为 120 日历天较短,请招标人予以延长;(2)本合同未约定与发包人核对建安工程预算价的时限, 且存在较大争议便以发包人审定结果为准,不合理,请招标人予以修正和补充;(3)“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设计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异议或索赔”存在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内容的调整不予承担相应费用的歧义,请招标人予以修正;(4)根据计价原则,人工、主材调差应计取税金和规费,请招标人予以修正;(5)“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实际工期超出合同工期部分的人工或材料价格均不予调差。”不合理,除发包人原因外,还有其他非承包人因素将导致工期延误,应可对人工或材料价格予以调差,请招标人予以修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将工程结算资料报相关审计部门审核,发包人相关审计部门按相关权限负责进行终审。”,请发包人对相关审计部门予以明确, 是否需要经财政评审和审计部门审计;

答:按招标人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7)“因政府职能部门导致施工材料、设备转运及临时设施的拆建,不再另外计取费用”和“ 因政策变化原因造成承包人设备、模板调配等增加的费用不另计取。”不合理,此类影响属于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请招标人予以修正;

答:由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材料、设备转运及临时设施的拆建、设备及模板调配等增加的费用,不另计取。如为不可抗力,则按合同中不可抗力相关条款执行。

8)建安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发包人应投保并承担费用的险种, 承包人投标并承担费用的险种为意外险和工伤保险,请招标人予以修正。

答: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已含上述费用,投标人报价时需考虑上述费用。

问题4495.9 亩用地折合 63932 ㎡, 1:100 模型需要 639.32 平方米的;1:200 模型需要空间 320 平方米;其本身价值可能逾百万,且其存放及展示空间预计需要 1800 平米空间,其运输、展厅是否包含在设计费内。

答:沙盘模型以边长比例计算,所有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问题45、合同要求规划、施工许可证由总承包单位完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专用条款第 3 3.1.6 33)报建等手续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发包人协助,且对批件成功与否不承担责任-不合理,不应明规避相关规定给发包人责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合同专用条款第3条,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权力,第(24)承包方负责项目建设一切对外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住建局、质监站、安监站、城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协调等,同时应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的区、街道、村等部门以及村民的衔接和关系协调并负责处理扰民和民扰工作。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证相关手续(含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问题46、协议书第八条“承包人承诺”第(2)“若工程进度未按节点时间及时完工....无条件从承包人中标内容中和合同范围中划出” 其风险较大,应辨别是否是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否则发包人可以随时根据此条划拨工程范围。 建议按照该合同示范文本文本的通用条款 “4.1.2 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 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执行“4.4.2 施工开工日期延误”,同时考虑不可抗力因素、地下古建筑等因素影响。

答:协议书第八条“承包人承诺”第(2)修改为:承包人承诺:若工程进度未按节点控制时间及时完工或出现停工、怠工现象,且未按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整改要求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则发包人有权另行组织队伍进场施工,相应工程造价按定额标准(不优惠)从承包人合同总价中扣除,款项由发包人直接支付,且发包人无需因此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给承包人,同时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此项违约责任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增加损失和安置户延期安置过渡费损失等)

问题47、专用条款第 3 3.1.636)“根据长沙市地方政府规定、上述费用存在必须由发包人支付的,发包人可代缴费用,再从应支付和将支付承包人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回” 其中包含 “规费” 等费用,应明确“属于承包应支付费用,而由发包人支付的”可扣回,发包人自己需承担的规费等费用不包含在内。

答: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已含上述费用,投标人报价时需考虑上述费用。

问题48、专用条款第 3 3.1.638)地下管线迁移及文物保护措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不合理;

答:地下管线迁移及文物保护措施、费用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及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问题49、附件“1.5、项目建设施工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进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并随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应按照湘建建〔2017145 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的办法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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