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1年2月11日17:00)截止。本次答疑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问题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还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资格,或与湖南省内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有战略合作协议,一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企业只能与一家投标单位签订战略协议或联合体协议。”请问本项目是否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2、请问要求的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企业签订的战略协议是否就是针对本项目参与投标的唯一授权函或授权协议?格式是否自拟?
答:1、不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2、是,格式自拟。
问题2:本项目要求的省级及以上的装配式产业基地中约定的文件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定2020年湖南省第六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湘建科函【2020】151号)。”但是在此文件中只明确了综合类或生产类,没有明确PC类型,据了解此批基地并不全是PC类,这种情况是否还需提供其他辅助证明资料,比如市级及以上建筑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明等?
答:投标人提供2020年湖南省第六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需提供市级及以上建筑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明。
问题3:本项目要求具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请问是否要求在省内建有装配式PC构件生产基地,基地类型为PC综合类或生产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