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电子信息(智能终端)产业城制造基地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1年2月11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与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与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实力第(2)条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计1分;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计0.5分。”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计1分。”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按湘建设[2020]206号文最新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资信业绩评审计分的类似业绩原则上不超过50%,目前的湖南省市场公开招标的全过程咨询项目能达到本项目设置的资格和加分条件的极少,仅个别企业符合要求。本项目设置的资格条件和加分条件太高、太具有指向性,企业资信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和监理负责人业绩评审计分建议更改成25%?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同时,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另本项目业绩设置严格按照湘建设[2020]206号文执行。
问题2、湘建设[2020]206号文最新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联合体投标的,全过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业绩为准,并未区别对待联合体单位和独立投标人,本招标文件不应设置区别对待:独立投标人3分/个,联合体单位1.5分/个?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的(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建设〔2020〕91号)的(九)加快推进工程咨询企业融合发展“深化工程咨询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企业重组融合,鼓励资质增项。”的指导精神来设置本条款。
问题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与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同样能证明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本条不应区别加分对待,应该设置省级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计1分;
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本条款调整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计1分”。
问题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优良并无关联,建议更
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是组织整体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可有效保护信息资源,保护信息化进程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为开发组织的安全标准和有效的安全管理做法提供公共基础,并为组织之间的交往提供信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不受地域、产业类别和公司规模限制,能够体现企业综合实力。
问题5、项目负责人是否允许在监?
答: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的在监情况不作要求。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均不变。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长沙市振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