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经开区智能制造片区开发综合配套玉屏路、沿河北路、船形山路、创意路下穿渝长厦高铁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经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2020]3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乡经开区智能制造片区开发综合配套玉屏路、沿河北路、船形山路、创意路下穿渝长厦高铁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路、船形山路、创意路、沿河北路等4条下穿渝长厦高铁段。
2.3项目概况: 1.玉屏路下穿铁路段,于道路桩号K0+323.817处下穿沩水特大桥,全长7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防护结构为路基形式,设计速度40km/h,双向4车道,沥青砼路面。2. 船形山路下穿铁路段,于道路桩号K0+486.875处下穿沩水特大桥,全长96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防护结构为预应力小箱梁,设计速度40km/h,双向4车道,沥青砼路面。3.沿河北路下穿铁路段,于道路桩号K0+110.924处下穿沩水特大桥,全长126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防护结构为路基形式,设计速度40km/h,双向4车道,沥青砼路面。4.创意路下穿铁路段,于道路桩号K0+140.42 处下穿沩水特大桥,全长96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防护结构为预应力小箱梁,设计速度40km/h,双向4车道,沥青砼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预埋等工程,以及管线、限高架、土方、护栏、辅助设施等相关基础配套建设。
2.4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相关专项设计、工程施工(含交安设施)、竣工验收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
2.5计划工期:150天。(渝长厦铁路联调联试前)。
2.6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招标金额3851.0123万元,其中:经审核的工程费用为3510.8万元,预备费246.58万元,设计费93.6323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8.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建筑施工企业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同时具备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900万的涉铁路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4、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本项目应具有市政或铁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或铁道工程相关专业),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铁道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7、投标人拟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8、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9、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两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11、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参与投标的,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1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现金、银行投标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
5.4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5.4.2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fwpt.csggzy.cn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3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4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在线选择电子保函出具金融机构,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
5.5.1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须对应到具体项目的具体标段,开具成功时间须在所投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
5.5.2电子保函的购买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为加密状态,开标时交易系统自动解密开具成功的电子保函进行现场公示并接受监督。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保函填写的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应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6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
(1)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办理相关投保手续。具体操作详情请见《长沙市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02月 8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02月 12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03月 10 日9:00时(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九、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十、本项目行政监管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81775
相关附件:
[A4301002021012606001]宁乡经开区智能制造片区开发综合配套玉屏路、沿河北路、船形山路、创意路下穿渝长厦高铁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CSGC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