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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御路(新菊路-港子河路)、云塘路(新韶山南路-通达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2-07
项目名称:
宫御路(新菊路-港子河路)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4700万
招标人:
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宫御路(新菊路-港子河路)、云塘路(新韶山南路-通达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已由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2020]272号、277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宫御路(新菊路-港子河路)、云塘路(新韶山南路-通达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

2.3  项目规模:包含2条城市支路总投资额约4700万元;其中1.宫御路(新菊路-港子河路)道路长约550m,路幅宽度约12m,项目估算总投资1300万元;2.云塘路(新韶山南路-通达路)道路长约705m,路幅宽度约18m, 项目估算总投资3400万元

2.4  项目投资估算:估算总投资约4700万元。(具体设计费取费基数以预算价(或招标控制价)扣除其中包含的投标人部分为准)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设计周期:工期为 45天。中标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方案审批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及取得概算批复;初步设计审批后20完成施工图设计。

2.7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2条道路道路工程、边坡支护、土方工程、路基及路面工程、排水管道安装、交通设施工程、亮化照明工程、电力埋管工程、绿化工程及管线附属设施及其他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3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

3.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批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批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据投标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02-0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02-12(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03-10 9  00 分,地点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格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天心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tianxi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址:长沙市天心区政府机关大院

人:付先生

电  话:0731-85899657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中欣国际810

人:陈先生

电  话:0731-89870810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1-8589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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