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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大道(三环线-金星大道)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2-05
项目名称:
普瑞大道(三环线-金星大道)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03亿
招标人:
长沙市望城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瑞大道(三环线-金星大道)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审(2020)174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普瑞大道(三环线-金星大道)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大泽湖街道、月亮岛街道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于三环线,沿线经长沙医学院,普瑞温泉酒店、富基世纪公园、长沙驾考中心、恒大名都,东至金星大道,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全长5.278km。设计范围起点为三环线主路桥下,设计终点接金星大道,设计范围长度5.278km,本项目设计速度为50km/h,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精美街道景观工程等。

2.4 本项目建安工程概算金额约为 202895043.96元。

工期要求:135 日历天(其中设计(施工图设计)工期 15 日历天;施工工期 120 日历天);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具体要求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 年 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包括普瑞大道(三环线-金星大道)提质改造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具体以发包人核发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交通疏解、管线迁移等设计及施工图报建、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本工程所有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施工及采购范围: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批复及招标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精美街道景观工程等,具体以最终发布的最高限价中的内容为准。

2.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设计企业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3.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入围业绩:

3.3.1施工部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入围业绩须为施工单位具备)至少具有一个投资额金额不少于100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施工入围业绩须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答疑文件中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施工入围业绩有效时间自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如竣工验收备案表无建设单位签字栏,则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竣工验收日期栏注明的日期也可视为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的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3.3.2注: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到其项目名称。

3.3.3设计部分:设计入围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入围业绩须为设计单位具备):一个投资额金额不少于 100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设计入围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报告) 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设计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报告) 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3.3.4注:(1)入围业绩为企业的一个施工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项目,也可以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有关设计、施工的业绩、奖项加分等内容均以联合体中相对应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提供的自身条件证明材料为准。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设计负责人 1 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15]57 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5.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4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情况,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网址及结果;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应主动配合招标人对前述内容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应提供报批文件的全部成果文档

3.10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2)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3)企业需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湖南省外无担任同类职务的在建承诺书,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参照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 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I”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8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02-05  09:002021-03-08 09: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 ) 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1   02   09  日(含)17:00 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1-03-08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其它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8.2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3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8.4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8.5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 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 
10.联系方式

人:长沙市望城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 1688 号

人: 李先生

话:0731-8806299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紫鑫中央广场7栋7楼701号
人:李先生、伍先生、尹女士
话:0731-88558559;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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