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实验中心维修改改造(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2年7月5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201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警察学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黄兴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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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实验中心维修改改造(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警察学院实验中心维修改改造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201号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5、项目内容:湖南警察学院实验中心维修改改造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2032876.49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B010601-教育用房施工 | 湖南黄兴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教育用房施工 | 否 | | | 1 | 项 | 2032876.49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7月05日,履行期限:60天。 |
地点:湖南警察学院 |
方式: |
四、付款 |
1、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本工程支付合同价30%预付款,供应商需提供与预付款等额保函、电子增信证明。完成70%工程量时,支付至合同价的5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70%。完成竣工结算审计支付至财评审定价的97%。质保期2年满,履行了质保义务,无息支付剩余质保金。每次支付时提供完税票据。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2-06-26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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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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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曾先生 | 电 话:81866531 | 电 话:18975182408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打卦岭村建新组天天大厦三楼307室 | | 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新支行 | | 帐 号:820101000001838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