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三安项目110KV变电站配套外线工程(电气部分)施工+运营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1年2月1日 17时00分)截止,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招标疑问进行答复。本次招标澄清与修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根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规定,年度运营成本为运营资产的4.5%,而本次招标文件中,如此重大项目,重要资产的运营费用为零,存在计费不符合相关文件精神,同时免费运营也不符合经济市场基本规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根据目前市场情况电力电缆生产周期一般为30个日历天,电力电缆到达现场后,还需要有合理的施工周期,施工周期一般为45个日历天,还需预留试验、验收等合理检测、检验时间,而本次招标总体要求均只有30个日历天,不符合电力工程基本行情。故本项目的工期要求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议调整本项目的施工周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如投标人企业成立不到一年,近年财务状况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若投标人企业成立不到一年,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