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市煤炭坝门业特色小镇孵化中心(标准化厂房)项目已由宁乡市发展改革局以《宁发改审【2020】2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申贷和建设单位自筹、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新煤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乡市煤炭坝门业特色小镇孵化中心(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宁乡市煤炭坝镇,玉煤大道以北,永鑫路以南,工业路以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宁乡市煤炭坝门业特色小镇孵化中心(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标准化厂房和仓库126559㎡、综合楼(创业服务中心、总部服务中心、信息服务中心)14250㎡、垃圾站160㎡、地下车库3988㎡,以及土建、装饰装修、电梯场地三通一平、土方、护坡、围墙、给排水、消防、电力、绿化、亮化、道路、停车位、铺装、环卫设备、化粪池、水渠改造等基础配套工程。
2.4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约50000万元,建安工程费239950296.09元,预备费 11997514.8元,施工图设计费2073519.05元。
2.5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包括宁乡市煤炭坝门业特色小镇孵化中心(标准化厂房)项目从初步设计图纸深化、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具体以发包人核发的施工图为准,发包人有权对上述工程规模根据实际开发需要实施调整)。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企业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施工和设计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
3.4.1企业需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入围业绩: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日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设计入围业绩: / 项目业绩或 / 项目业绩;
施工入围业绩: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日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0万元(含)的厂房工程施工(或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0㎡(含)的厂房工程施工(或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3.4.2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
(1)类似施工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2)类似设计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以合同签定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4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筑师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5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情况,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网址及结果;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相应建筑工程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2)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