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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项目110KV变电站配套外线工程(电气部分)施工+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项目名称:
三安项目110KV变电站配套外线工程(电气部分)施工+运营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373.45万
招标人:
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三安项目110KV变电站配套外线工程(电气部分)施工+运营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长高新管发计【2020】505号文项目总投资23734451.70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安项目110KV变电站配套外线工程(电气部分)施工+运营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高新区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2.3.1施工部分项目规模220KV雷锋变出双回路,沿许龙路西侧企业退让绿带新建电力廊道至项目用地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三安项目110kV变电站配套外线电气部分建设。

2.3.2运营部分:终身免费运营维护并负责项目统筹协调,运营期的项目管理(含运营期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等),运营期满后的管理权移交等。

2.4项目投资额:23734451.70元。

2.5工期要求: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

1)施工部分:工程建设各阶段配合发包人办理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起于雷锋220kV变电站110kVGIS,止于三安110kV变电站 110kV GIS线路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运营部分:终身免费运营维护并负责项目统筹协调,运营期的项目管理(含运营期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等),运营期满后的管理权移交等。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①、②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企业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运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 不要求,■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50%取整)的市政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

资格要求的类似施工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经理1技术负责人1。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4.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按照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一节投标函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的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4.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4.5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4.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发文,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运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其他要求:投标人被列入省、市及长沙高新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禁止投标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运营部分评标办法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 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 6-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 采用承诺的形式;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1 12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1年21日(含)17:00 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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