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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项目名称:
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34.6亿
招标人:
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7﹞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最终以市发改委批复的为准),招标人为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望城区、开福区,全长5.11公里,桥梁起于现状银星路与银杉路交叉口以西约200m,上跨银杉路(轨道交通4号线)、潇湘北大道、潇湘景观道,跨越湘江,在河东上跨湘江北路、上跨芙蓉北路后在京广铁路桥桥头以西230m接既有兴联路,桥梁总长为4973m,其中主桥跨径约380米;本项目中道路工程为现状道路的改扩建,主要范围为桥梁两侧道路及跨芙蓉北路高架桥终点与地面的连接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主六辅四,道路两侧设有设施带、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人非共板。本项目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主线设计车速60km/h,匝道、辅道30km/h。项目范围内共设置四处立交:潇湘大道与银杉路、湘江北路与芙蓉北路。项目总投资额约34.6亿,其中建安费约25.6亿。最终以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方案和规模为准。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最终以市发改委批复的为准)。

2.4服务周期: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完成。招标人保留服务期调整的权利,服务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服务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类、监理、监测、检测、测量、设备采购等所有造价咨询工作。

(1)决策阶段: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审核、调整;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3)建材、地材和卸土场的信息调查。

(2)设计阶段:

1)对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和提出调整意见; 2)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3)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初步设计图纸的工程量进行复核(有计算书)。

(3)交易阶段:

1)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 2)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 3)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4)公开招标规模以下的施工类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以及公开招标规模以上的施工类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核(除EPC项目外)。

(4)施工阶段:

1)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2)对施工单位做出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 3)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4)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5)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 6)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

(5)竣工阶段:

1)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不要求出具正式报告); 2)协助建设单位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的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土建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2020年2月24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5 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 个月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工程费用在1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编制(审核)或工程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合同文件和部分造价咨询报告(须体现项目规模、咨询内容、项目负责人等评审内容要求的关键页);业绩规模和有效时间以造价咨询报告为准。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时,须另外提供由合同委托方出具的未体现信息的证明,并加盖委托方行政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委托方名称一致)。否则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项目的,联合体中对应造价咨询任务应为投标人所承担,即:如所提供的业绩中包括了造价咨询等多项服务内容,则具体造价分项内容应由投标人承担实施。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时,以类似业绩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的各自工作量所占比例确定业绩是否满足要求,如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信息时,须另外提供由委托方出具的加盖委托方行政公章的证明。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3.9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监督﹝2019﹞249 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1月2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2月2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官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9 时00分,地点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格式)。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官网》http://www.csci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5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0731-85226831

11.本项目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话 0731-8515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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