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前进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20】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前进小学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位于开福区浏阳河街道滨河北路与家园路交汇处东南角。
1.2.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为30914.9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7457.54㎡,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457.39㎡;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为23018.77㎡)、食堂风雨操场(建筑面积为4386.69㎡,食堂最大跨度为29.4m)、门卫室(M1#、M2#分别为26.04㎡)、停车场、垃圾站等配套设施;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须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装配式设计及施工。项目工程费用为15129.07万元。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9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前进小学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除从市政开T至管井内水表的自来水公司专业深化设计部分、外线至配电间及低压部分中电力公司专业深化设计部分、燃气公司专业深化设计部分、有线电视以外的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施工图设计及BIM设计(如有),包括但不限于①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并完成施工图设计,包含1#综合教学楼、2#食堂兼风雨操场、地下室及其配套的室外附属、M1#、M2#门卫室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含通风系统及防排烟系统设计)、电梯、消防、人防、绿建、节能、装饰(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外墙装饰、门窗、栏杆等)、室外附属(包括但不限于园林景观、绿化、室外道路、运动场地、及其他附属工程等)等所有施工图设计。②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报批、报建、施工招标、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③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④本项目1#综合教学楼、2#食堂兼风雨操场采用装配式施工工艺,全装修,绿建建筑标识,承包人需按装配式相关文件及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装配式建筑装配率满足“前进小学建设工程项目装配式技术适宜性论证会会议纪要”要求,1#综合教学楼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6%且满足“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绿建二星)”;2#食堂兼风雨操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7%且满足“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绿建二星)”;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设计工作。
(2)施工范围:除从市政开T至管井内水表的自来水公司施工部分、外线至配电间及低压部分中的电力公司施工部分、燃气、有线电视以外的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工程及砖渣外运等;②1#综合教学楼、2#食堂兼风雨操场、地下室及其配套的室外附属、M1#、M2#门卫室等的土建、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含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梯、消防、人防、绿建、节能、装饰(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外墙装饰、门窗、栏杆等)、室外附属(包括但不限于园林景观、绿化、室外道路、运动场地及其他附属工程等)等红线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政府采购设备除外)。③本项目综合教学楼、食堂风雨操场采用装配式建筑,全装修,绿建建筑标识,按 BIM建模进行施工(如有),装配式建筑构件采购、运输、装卸、成品保护和吊装、填缝等所有采购安装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施工范围内。④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对所有分包方承担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施工等职责,包含现场协调、分包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等,确保项目整体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概算表及图纸。
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及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相关规定保修。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企业入围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2.3.1和2.3.2条。
2.3.1施工入围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非住宅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资格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日期为准【如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施工入围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
2.3.2设计入围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非住宅类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资格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报告)的日期为准。
注:(1)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均可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2)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可以为不同的建设项目;(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有关设计、施工的业绩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条件为准。
2.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2.4.1招标时只要求配备施工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下同)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2.4.2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下同)。
2.4.3拟任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的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4.4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5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5参与本次投标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8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9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时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文规定执行。
2.10其它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设计部分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Ι)”制定。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www.kaifu.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开福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558170。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招 标 人: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机关大院内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731-898005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518房;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31-8522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