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赤岭路(书院南路-芙蓉中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天发改【2020】223号 ,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赤岭路(书院南路-芙蓉中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1.2.2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南侧,西起书院南路,东至芙蓉中路。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位于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南侧,西起书院南路,东至芙蓉中路,设计速度40km/h,全长约1.3km,总体呈东西走向,为连接东西主干路重要的城市次干道。道路现状存在车行道麻面、露骨、裂缝、坑槽、沉陷,人行道板断裂及破旧,井盖破损及下沉等病害,本次拟对既有道路进行路面改造及沿线提质改造。
1.3工程造价:工程费用2768.74万元。
1.4工期要求: 总工期180 日历天。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7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交通、景观、照明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道路、给排水、交通、景观、照明工程等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设计企业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2.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含)及以上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2.3.1 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2.3.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负责人由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单位)
2.3.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2.3.4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省内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2.4、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职称。
2.5、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6、投标人入围业绩:
2.6.1施工部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入围业绩须为施工单位具备)至少具有一个投资额金额不少于135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以投标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施工入围业绩须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答疑文件中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施工入围业绩有效时间自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如竣工验收备案表无建设单位签字栏,则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竣工验收日期栏注明的日期也可视为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的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注: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
2.6.2设计部分:设计入围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入围业绩须为设计单位具备):一个投资额金额不少于135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以投标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设计入围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报告) 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投资额,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设计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报告) 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注:(1)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可为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2)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可以为不同的建设项目;(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施工的业绩、奖项等内容均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身条件为准。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应为施工单位。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或附属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将与该招标工程相关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含电子文件)等提交招标人公布,供所有潜在投标人参与。
3、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s://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s://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 CA 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 1 月 10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5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及其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2 月 5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格式)网上递交。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逾期解封的或者未按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上发布。
8、投标保证
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部分。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9.2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4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
联 系 人:葛先生
电 话:0731-851768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同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马栏山分场1栋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13637403536
11、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1-85899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