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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华阳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1-05
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华阳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64亿
招标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开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华阳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批准建设,长经开投发[2020]9号文立项批复,建设资金为国有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华阳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远大路以北,华阳路以西,K01-A23地块。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良好,区域内无挂牌保护的名胜古迹和需特殊保护的文物单位等。用地形状为不规则扇形,场地呈西高东低之势,沿西侧南北各两座山体,高低最大处相差近25米,其中又以西北处最高,西南处稍低,东北处最低,现状为待开发的荒地。地块南临正在建设中的远大路,东侧为华阳路,西北侧为水印山城小区,东北处不远为已建华阳小学。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50085.00㎡(约合75.13亩),总建筑面积为81614.1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3280.31㎡,计容总建筑面积为59749.88㎡,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8594.56㎡。本次新建建筑16栋8层居住建筑(其中1#、2#两栋为平层A户型;3~5#、7#、9#、11#、12#共7栋为复式楼B、B’户型;6#、8#、10#、13~16#共7栋为平层C、C1户型;)、1栋综合楼(毛坯交房)、1栋幼儿园(毛坯交房)、新建地下室、门卫室、垃圾站等室外附属及配套设施工程。具体经济指标详见初步设计批复和相关文件及模拟工程量清单。

2.4建安造价:约26408万元。

2.5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

2.6工期要求:  660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总工期从开工令发出至竣工验收备案600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须达到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8保修要求:施工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9招标范围:

设计部分:本项目设计范围为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具体包括约81614.14平方米的建筑设计、公共区域装修设计、结构设计(含装配式建筑设计但不含装配式构件设计)、专项设计(含玻璃幕墙、干挂石材、基坑支护、绿建等)、道路设计、园林设计、安装设计(给排水设计、强弱电设计[含线路、设备、强弱电机房、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等所有分项工程]、暖通设计等)、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防雷设计、建筑周边道路绿化环境配套设计、亮化设计及概算等所有需要进行设计的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有基底预留的20cm厚土方、基础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户内粗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室外工程(含道路及附属工程、停车设施、景观绿化等)、室内外给排水、绿色建筑、电气工程(不含高低压压配电、管线迁改)、弱电及智能化工程、消防、暖通、照明、设备采购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说明:基坑大开挖、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燃气引入费、自来水开梯费及从室外开T到二次加压再到户内水表不在本次范围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批复和相关文件以及模拟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为准,从施工到竣工验收、质保期全过程。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3其他: 招标备案编号:CSJKQXM-2020243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类似业绩:

(1)项目负责人(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在本投标企业中至少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204万元或者建筑面积不低于40800㎡的(相关建筑指标的50%取整)房屋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施工的业绩、奖项等内容均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身条件为准。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负责人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负责人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 号文规定,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5.1.1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等职务(担任同等职务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

3.5.1.2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1.3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3.5.1.4省外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5.2设计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至少配备设计负责人1 人。

3.5.3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设计项目部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建局文件《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第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评标办法设计部分为综合评估法;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 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承诺

(2)现金

(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递交。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1 5 日至 20212 4 日9: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及其它技术资料等。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 2 4 日9:00 时。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发布时间为:2021年1 月  5  日。

九、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31-84020090

十、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10.1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由投标人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2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十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址:长沙经开区三一路2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31-8487394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

联 系 人:李勤、金弦、粟智超

电  话:0731-84169659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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