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投[2019]155号文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方案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可研、勘察、方案和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东临肖河,南临红枫路,西侧为三环线东辅道,北侧为长天路;
2.3 项目规模:河西新院占地60亩,合4万平方米,按照规划标准容积率3.0计算,地面可建设面积12万平方米;地下建设两层,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具体以可研批复为准)。合计可建建筑面积约15.8万平方米。建设医疗综合用房、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医学教学用房、科研用房、宿舍、食堂。规划牙椅500台(其中治疗牙椅465台,手术牙椅27台,全麻手术牙椅8台),住院病床100张,总停车位约1200个。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满足医疗、科研、教学等业务发展的需要;二期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
2.4项目投资估算:一期总投资额约100000万元(不含医疗设备和信息化项目),二期总投资约30000万元(不含医疗设备和信息化项目),具体以可研批复为准。
2.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2.6设计周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以甲方发出的单个子项通知为准)。
项目方案设计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
项目初步设计计阶段:方案设计通过30天内完成可研取得批复,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取得批复;
勘察总周期需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各阶段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调整,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7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7.1项目可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配合审批服务(含估算);
2.7.2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含总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总平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消防、装饰设计、专项深化设计(含基坑及支护、幕墙、亮化、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装配式建筑论证和设计等)、园林绿化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防雷设计、医疗气体、纯水污水处理、特种设备防护及装修等各项医疗专项初步设计等和概算的编制以及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工作等),并满足建设单位EPC招标要求。
2.7.3勘察: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提供正式勘察报告。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资质:
3.2.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 7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非住宅类、非厂房类)入围业绩。
3.4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 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6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
3.7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8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9.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3.9.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9.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3.9.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9.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0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建筑面积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投标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2月3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1年1月5日(含)17 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 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 月25 日9时00 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hnxjxq.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 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格 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 ,请各投标人 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数字证书),电子 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10.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 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 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招 标 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玮琳
电 话: 0731-85213153
(2)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 人:张轶、李红平
电 话:0731-89670268
12、本项目行政监管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联系电话:0731-88799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