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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湖片区城市环境整治工程(一期、二期)项目一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2-28
项目名称:
洋湖片区城市环境整治工程(一期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3.3亿
招标人:
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湖片区城市环境整治工程(一期、二期)项目一标设计施工总承包已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新发改投〔20202422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湘江新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洋湖片区城市环境整治工程(一期、二期)项目一标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洋湖片区,南临南三环,北临、西临靳江河,东临湘江;

2.3建设规模:洋湖片区城市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二期)总面积约11.8平方公里,其中洋湖片区城市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潇湘南大道(主干道)、洋湖大道(主干道)、潭洲大道(主干道)、先导路(主干道)、福祥路、宜家家居及卓伯根周边区域(包括连塘路、丰塘路、景园路)、湘江时代及龙湖天街周边区域(包含滨柳路、湘浦路、长湾路、庙湾路、规划三路)、洋湖大道以南片区(包含翠隐路、连山路、周家湾路、石湖塘路、沈家湾路、规划七路)等道路环境整治;滨柳路、连山路、连塘路路测停车优化;洋湖景园建筑立面改造及屋顶重塑(总外立面改造面积为218958.4㎡,单体建筑最高约73m)、湘江时代裙房商业建筑立面改造;宜家家居及卓伯根商圈内、洋湖景园及洋湖18克拉景观照明等,包括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停车系统改造工程、建筑风貌整治工程及环境氛围照明提升工程等。

洋湖片区城市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二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潇湘南路东延线、建兴路、和顺路、瓦官口路、罗谷塘路等道路环境整治;潇湘风光带、靳江河南岸风光带和雅河风光带环境整治;洋湖和园建筑立面、COCO蜜城商业裙房广告位改造;雅河风光带一河两岸景观照明等,包括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绿地景观整治工程、建筑风貌整治工程及环境氛围照明提升工程等。

2.4工程造价:约32986.603639万元(其中市政部分约24466.40559万元,一期市政约15453.079434万元(其中园林景观约8383.871947万元),二期市政约9013.326159万元(其中园林景观约7134.175921万元);房建部分约8520.198046万元,一期房建约8414.863697万元,二期房建约105.334349万元);(最终以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开工计算时间以甲方发出开工令起),为开工之日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总工期(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6.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令和国务院令(第714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版)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除方案、初步设计以外的洋湖片区城市环境整治工程(一期、二期)项目一标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部分专业的专项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施工现场设计服务、提供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报建图、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详见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施工工作内容:洋湖片区城市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潇湘南大道(猴子石桥南匝道-洋湖大道)、洋湖大道(潭州大道-潇湘南大道东沿线)、潭洲大道(靳江河桥南-三环线)、先导路、福祥路、滨柳路、湘浦路(瓦官口路-洋湖大道)、长湾路、丰塘路、翠隐路、规划三路、庙湾路(福祥路-滨柳路)、景园路(潭州大道-潇湘南东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周家湾路(洋湖大道-连山路)两厢绿带中的人行道铺装提质、石湖塘路(洋湖大道-连山路)两厢绿带中的道路人行道铺装提质;湘江时代先导路沿线主临街裙房商业建筑立面改造,洋湖景园提质包括临街面立面改造、住宅外墙面更新、屋顶防水及环境氛围照明;先导路智慧路灯、公交等;

洋湖片区城市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二期):和顺路(瓦官口路-洋湖大道)、建兴路、潇湘大道东沿线、瓦官口路(龙回塘路-潇湘南大道)道路环境整治、罗谷塘路(洋湖大道-连山路)两厢绿带中的人行道铺装提质等;COCO蜜城主临街面裙房商业建筑立面改造及沿雅河两岸部分建筑氛围照明;雅河风光带、靳江河风光带(龙回塘路-潇湘南大道)、潇湘南风光带(猴子石桥南匝道-三环线)环境整治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3.2.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处于有效期。

3.2.2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类似工程入围业绩要求:入围业绩为企业的一个施工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项目。

3.4.1施工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22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同时包含城市道路、排水、绿化)施工业绩。

3.4.2设计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2200万元的设计(同时包含城市道路、排水、绿化)业绩。

3.4.3施工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予以认可。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3.4.4设计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3.4.5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涉及评审计分项时,则不予计分。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5.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园林景观)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5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项目评标办法设计部分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评审参照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建监督【2018116 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分别计算报价得分。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0122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111日(含)17:00 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27900分,地点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网上递交。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其它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8.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8.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先导洋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楼a113楼;

联 系 人:邓先生;

    话:0731-88222956

招标代理机构: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长房时代国际五楼;

联 系 人:肖平、胡立;

    话:1897482838313873214789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电话0731-88799638

12、本项目纪检监督

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电话:0731-88797919

邮箱:cscf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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