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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贸区星沙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2-16
项目名称:
湖南自贸区星沙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全过程工程咨询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814.4万
招标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自贸区星沙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湖南自贸区星沙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长经开投批[2020]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湖南自贸区星沙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内

2.3项目概况湖南自贸区星沙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具体包括经开纵五路、新湘路、高溪公园(暂定名),其中:1、经开纵五路,起于长峰路,止于开元东路,道路总长约420米,路幅宽24m,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主要含路基、路面、人行道、排水、绿化、自来水、电力埋管、交通设施及照明配套等工程,建安工程费约1814.4万元。2、新湘路,起于长峰路,止于雅格斯企业,道路总长约600米,路幅宽24m,为城市次干路。建设内容主要含路基、路面、人行道、排水、绿化、自来水、电力埋管、交通设施及照明配套等工程,建安工程费约2592万元。3、高溪公园(暂定名),位于长峰路、长界路、开元东路与南雅星沙实验学校合围区域,总占地约52亩,其中水域约13.5亩。建设内容主要含绿化、道路、给排水、水体驳岸、凉亭、管理用房、亮化、配套设施及园建等工程,建安工程费约2080.01万元。经开纵五路、新湘路、高溪公园(暂定名)总建安工程费约6486.41万元

2.4总服务期: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自前期至项目结算的全过程(含勘察、测量、方案及初步设计、造价咨询监理)

2.5招标范围:湖南自贸区星沙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经开纵五路、新湘路、高溪公园(暂定名)的勘察(含测量)、方案及初步设计、监理服务、概算审核、模拟清单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原貌测量、初勘、详勘、施工勘察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方案及初步设计:包括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道路的路基、路面、人行道、排水、绿化、自来水、电力埋管、交通设施及照明配套等工程,公园的绿化、道路、给排水、水体驳岸、凉亭、管理用房、亮化、配套设施及园建等所有工程的方案和初步设计,并配合业主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发包人技术要求文件,初步设计需达到扩初深度,满足编制模拟清单要求道路、沟槽开挖涉及石方开挖的,须按区投评统一口径的要求,根据地勘报告岩石基本质量等级分类(完整程度及坚硬程度)将石方分类线展至土石方开挖横断面图中。

3、施工监理:包括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石方、路基路面、人行道、绿化、综合管线、交通设施、路灯、公园绿化、园建、水体、亮化及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4、概算审核:审核编制依据合法性、有效性;审核概算书的项目和工程量;审核工料机价格以及概算书的计价;审核有关参数、率值的取定;审核补充项目的价格分析;审核概算编制程序和编制说明;出具审核报告。

5、模拟清单编制:整理模拟工程量清单编制基础资料,分析初步设计,确定施工方案,依据施工方案,列出措施项目;列项,确定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描述特征,初步确认工程量,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主要材料设备询价,确定工料机价格编写编制说明,出具模拟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

6、预算审核:审核编制依据合法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补充项目计量规则的合理性、适用性;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正确性,项目特征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审核工程计量的正确性;审核工料机价格的准确性;审核施工方案及措施项目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分析、审核措施项目及措施项目费的合理性;审核编制说明;出具审核报告。

7、结算审核: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工程计价,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审核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的合理性;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审核发现的异议,与编制单位进行技术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审核报告书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的所有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四项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2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③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5.2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5.3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湖南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拟任监理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站及查询结果,并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3.5.4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5.5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及业主要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现场监理部的关键岗位人员。

注:①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由上述符合资格要求的设计负责人兼任;②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6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后的2019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5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20201216日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5.投标保证金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011509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电话0731-84020090

9.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9.2招标备案编号:CSJKQXM-2020210招标编号:HNYBJKQ2020-15

9.3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址:长沙县开元东路1318号

人:吴静波

   话:0731-840954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90号长岭宾馆9楼

人:丁军

   话:0731-84886033   1871102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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