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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景观道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20
项目名称:
滨江景观道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6046.7万
招标人:
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滨江景观道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投2020)195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湘江新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江景观道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南起潇湘中路,北至铬盐厂,长约4km,规划标准路幅宽度23m,双向4车道,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道。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电力工程、智慧路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沿线设施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2.4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60466989.75元。

2.5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所有设计资料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进行设计。达到相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满足发包人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工程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714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版)的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承发包范围: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除方案、初步设计以外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部分专业的专项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施工现场设计服务、提供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报建图、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智慧路灯基础、交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工作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3.2.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处于有效期;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处于有效期。

      3.2.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3.1资格要求的类似施工业绩

□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298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为准

资格要求的类似施工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3.3.2 资格要求的类似设计业绩

□ 不要求,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拟任设计负责人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298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以设计资质单位为准)

资格要求的类似设计业绩的考核:

考核期限:1080 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经理即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下同1技术负责人1设计负责人1

3.4.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及以上职称

3.4.4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5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情况的查询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发文,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评标办法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 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0  112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0 年1125日(含)17:00 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2219时00分,地点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网上递交。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其它

8.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8.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 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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