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1#-3#、11#-20#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长金备(2019)18号,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1#-3#、11#-20#项目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29号;
3、项目基本情况
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位于长沙市金霞经济开发区沙坪组团,谭湾路以东、广胜路以西、龙杉路以南、鹤杉路以北。本工程为12幢框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为45271.55平方米。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含室外钢梯制安、其中配电箱和电缆甲供)。
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5、招标范围: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1#-3#、11#-20#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期土建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建筑、结构、水电安装工程、桩基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门窗工程、外墙装饰工程、栏杆工程、市政道路与管网工程、园建绿化等全部工作内容 )具体以相关批复、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7、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 资质,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1投标时应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3.3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
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4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5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所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入围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企业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入围业绩;
入围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2)考核依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应体现或能计算出项目规模(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该入围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投标人提供的入围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入围方式: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程序
1.资格审查入围方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即全部入围。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3. 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11月2 日17:00(含)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4.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3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14: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合格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开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fu.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上发布。
六.其他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制作本项目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金霞东湖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商务写 字楼9楼905房
招标代理单位: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3栋25楼25028房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13807311417
九.行政监督
长沙市开福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4558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