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港流域咸嘉湖路排口综合治理项目涉地铁安全评估及第三方监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0年10月3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如下:
1、这个项目要求的业绩为涉地铁的安全评估业绩,涉磁浮的安全评估业绩是否可以算做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如果部分业绩为业主直接委托,没有中标通知书,是否可以通过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的方式提供相应的证明,算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涉磁浮安全评估业绩可以认可,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是否可以作为第三方监测项目的资质要求?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7号令的相关要求,第三方监测项目应该委托有相应勘察资质的监测单位实施;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交安监发【2017】113号文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中试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资质业务范围包括隧道监控量测,隧道监控量测主要能力基本要求为包含洞内外观察、周边位移、拱顶下沉、地表沉降等内容与本次招标范围内容相符,因此资质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3、监测业绩中隧道单洞累加长度是否包括地铁多条贯通区间隧道的长度之和;
答:是
4、拟投入团队情况及信誉评审评分表中监测负责人为注册岩土工程师或隧道试验检测工程师,本项目为第三方监测项目,隧道试验检测工程师作为监测项目负责人是否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