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星大道(岳麓界至望湖路)综合提质改造项目已由长沙望城区发展改革局以《望发改审(2020)1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金星大道(岳麓界至望湖路)综合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位于大泽湖街道、月亮岛街道。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望城区金星大道(岳麓区界至望湖路)综合提质改造工程EPC项目,工程路线呈南北走向,北起望湖路,南至金星大道岳麓界,桩号范围:K0+000-K5+600, 全长5600m, 道路红线宽46米,两侧绿化带宽27米。规划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路面提质、交通组织优化、绿化带景观提质、主辅隔离带绿化改造、配套设施完善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对金星大道(岳麓界至望湖路)的绿化、道路、给排水,交通等进行综合提质改造。
2.4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约11539351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A:中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B:施工工期7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包括金星大道(岳麓界至望湖路)综合提质改造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具体以发包人核发的施工图为准,发包人有权对上述工程规模根据实际开发需要实施调整)。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金星大道(岳麓界至望湖路)综合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交通优化、辅道拓宽、主体改造、管线迁改、绿化提质等)、施工图报建、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本工程所有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及施工清单编制工作。所编制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满足各职能部门审查要求。
施工范围:金星大道(岳麓界至望湖路)综合提质改造项目(包括交通组织优化、绿化带景观提质、主辅隔离带绿化改造、配套设施完善等)的全部施工内容。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
3.4.1设计入围业绩: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日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设计入围业绩:单项合同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3.4.2施工入围业绩: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日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3.4.3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
(1)类似施工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2)类似设计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等职务;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4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5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情况,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网址及结果;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不接受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咨询服务单位或附属机构参与投标。
3.10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2)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住建发[2018]51号)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3号文件执行;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8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9月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10月1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格式)网上递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8.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8.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望城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玉龙街
联 系 人: 彭先生
电 话:0731-81827997